近年来,随着通信行业的极速发展,4G已经淡出公众视野,5G成为当之无愧的热度词汇。5G传输速率是4G的百倍,将会推动社会进入万物互联时代。然而,无论是即将成为历史的4G,还是摩拳擦掌的5G,都需要以通信基站的建设为基础。为实现无缝覆盖,必须要在更多住宅小区的民用建筑物上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这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大量物权保护、环境污染责任、健康权等纠纷诉至法院。截止2019年9月,我国通信基站的总数为808万个,但是仍不足以支撑5G网络覆盖,在银川市网络信息化局2020年规模部署中,5G通信基站大约会是4G基站数量的1.5倍。所以,可以预测,上述纠纷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会持续增多。
在过去的2019年,仅下半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全区范围内遇到此类纠纷大约20余件,居民大多采用沟通、投诉的方式,也有少部分居民采用断电、毁损电信设施等手段强制停用已建成的基站。大部分纠纷能够在起诉前友好解决,其中,有6起纠纷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均已经结案。现挑选出两起较为典型且常见的案例予以交流讨论。
案情回顾:
案件一(物权保护纠纷):原告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其小区物业公司认为,移动石嘴山分公司和铁塔石嘴山分公司架设电缆后,给小区造成小区顶楼防水层破损、墙面损坏、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环境混乱等多方面问题。要求赔偿损失,拆除电缆设施、并修复小区防水层及墙面。
案件争议焦点为:一是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二是楼顶破损及漏雨是否应当由被告承担责任;三是被告的设备是否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案件二(侵权责任纠纷):原告A为某小区顶楼住户,认为楼顶建设的通信基站为违章建筑、噪音超标且基站辐射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要求铁塔公司予以拆除,并赔偿损失。
案件争议焦点为:一是基站建设前是否取得相关规划及建设许可;二是基站的辐射和噪音是否超标;三是基站的运行是否给原告造成损失及损失的范围。
以上两起案件中,铁塔公司代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先后查阅了通信行业基站建设的流程、相关规章制度、地方政策、基站辐射的原理及相关国家标准等。在此基础上,与铁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探讨了民用建筑物上基站的标准、安装的具体规范、后期维护方式及标准等。
在庭审中,铁塔公司代理律师认为:1、通信基站的建设拥有完整的审批手续。结合规划及建设许可证、《环境评价报告表》和相关政府文件等证据,可以看出,在通信铁塔的规划、建设和环境评价方面,并不需要一站一证。而是基于银川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对城市总体移动通信覆盖的规划与设计,编制了详细的报表、名录及登记表由相关部门统一审核,并予以公示。所以,并非违法乱建。2、基站建设的前提是合法的租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允许通信经营者在民用建筑物上建设通信基站,仅需通知产权人即可,并支付使用费。上述案件中,铁塔公司均与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了通知义务及支付了租赁费,并无不当。3、原告主体资格的问题。此类案件的诉讼请求均以拆除通信基站为目的,但是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拆除事关全体业主基本通信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而案件一中,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并无相关授权,所以,作为原告的讼诉主体资格不适格。4、侵权事实的认定和赔偿问题。原告主张辐射超标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举证责任倒置,代理律师出具了《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合格证》,证明电磁辐射远低于国家标准,排除了对人体形成侵害的可能。且原告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因电磁辐射而遭受了实际损害;对于原告主张造成的防水层破损、墙面损坏等问题,举证责任在于原告,审理过程中,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外墙墙面损坏问题及对应房间出现的水渍问题系铁塔公司建设基站而造成。所以,侵权事实与铁塔公司无关,更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私权利与公共利益矛盾时的权衡。从法律角度分析,本案涉及公民权利、自由与公益性服务之间存在矛盾如何解决的问题。铁塔公司建设基站,不仅是一种商业行为,而是在进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公益性。业主在行使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处分权利的同时,还负有法定义务,即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行为负有容忍的义务,该义务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而设置,并不当然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上述案件,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主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可以看出,两个案件的症结点是公共利益与私有权利之间的冲突。对此,我们认为:享有居住安全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国家和社会应当尊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但不同权利人之间产生利益冲突,影响到权利的行使时,该如何处理和平衡,是现代社会难以避免的法治问题。就本案而言,电信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获益的是社会生活中的普通大众,所以,保护电信设施的安全也很重要。而科学技术带来文明的同时,又可能裹挟着一些不利因素,即客观存在的辐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事物存在不利因素,就放弃选科技能够带来的更多价值,阻碍科学的进步,或者说由于移动通信存在辐射,就抛弃它不使用,而回归原始。我们能够采取的科学的办法是,既使用移动通信,又把辐射尽可能降到最低,这也正是国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的现实基础。
科普小常识:
1、基站电磁辐射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我国对基站电磁辐射管理是有严格标准要求,目前执行的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远远低于国际标准限值。我国的国家标准限徝是40微瓦每平方厘米,仅仅是欧盟标准(450微瓦每平方厘米)的十分之一。我国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时执行的都是国标五分之一的标准,即小于8微瓦/平方厘米。所以:基站辐射根本不足以构成辐射污染。
2、基站的密度越大、功率越小、辐射越低。
手机的辐射强度与基站信号强度密切相关。离基站越远,基站信号就越弱,手机发射的功率会越大。就好比两个人说话,辐射好比音量,距离越远,越要大声叫喊;距离越近,越能小声说话。这样,基站的密度越大,手机接收的信号越强,手机的辐射也会相应减少。
3、基站建设在楼顶,辐射最小。
基站的电磁辐射主要来自于天线。而天线是有方向性的,传播信号基本是水平方向发射,而不是垂直方向。所以位于基站之下的建筑物恰好位于盲区,基站正下方辐射最小。再加上建筑材料的阻隔,电磁辐射的衰减非常大。在居民楼下的不仅信号最好,辐射也是最小的。
5G时代下,透视通信基站建设与公民私有权利 冲突的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刘宏杰来源:辅德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通信行业的极速发展,4G已经淡出公众视野,5G成为当之无愧的热度词汇。5G传输速率是4G的百倍,将会推动社会进入万物互联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