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19/452号外资审查新规下间接控制规则的扩张及中国企业跨境并购合规应对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欧洲开展并购投资时,常通过设立欧洲子公司或控股平台作为收购主体,以降低触发目标国外国投资审查机制的可能性。然而,随着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制度的持续强化,这一路径的合规空间正在逐步收窄。2026年6月8日,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对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进行修订,对《欧盟2019/452号条例》作出全面调整。新规不仅要求全部27个成员国建立强制性外资审查机制,而且将审查范围进一步扩展至“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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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欧洲开展并购投资时,常通过设立欧洲子公司或控股平台作为收购主体,以降低触发目标国外国投资审查机制的可能性。然而,随着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制度的持续强化,这一路径的合规空间正在逐步收窄。2026年6月8日,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对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进行修订,对《欧盟2019/452号条例》作出全面调整。新规不仅要求全部27个成员国建立强制性外资审查机制,而且将审查范围进一步扩展至“间
随着中国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837号,以下简称“837号令”)正式公布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境外直接投资(ODI)领域迎来了首部国家层面的顶层行政法规。该规定完成了我国从分散的“部门规章”向高度法治化“行政法规”的底座升级。 与此同时,美国财政部对外投资审查机制实施细则也在实务中全面铺开,针对“受关注国家”的逆向资本审查已日趋成熟。 至此,全球资本流出监管已彻
引言 据统计,2025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的11048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投资金额高达1,457亿美元。在国家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复杂的国际环境中,部分国家存在恶意损害中国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完善境内投资者对外投资监管、加强对境内投资者的保护刻不容缓。 顺应形势需要,2026年5月5日,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以下简称“《新规》”或“《对外投
前言 2026年6月16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商资发〔2026〕9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或"本次新政"),经国务院同意后正式发布实施。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外资领域的首份综合性政策文件,《行动方案》的出台不仅是对当前稳外资工作的及时回应,更蕴含着我国外资管理制度从"准入"向"准营"深层转型的制度逻辑。 《行动方案》与近年来稳外资、促开放的一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837号,下称“新规”)已经2026年4月17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6年5月5日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对外投资领域第一部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中国对外投资监管从“部门规章分散管理”迈入“行政法规统一规制”的新阶段。对于中国投资者而言,新规并非简单地收紧政策,而是拉高了合规门槛,理解以下五大核心变化,是在新规框架下持
摘要:2026年5月11日至5月22日期间,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共对31家(首周14家,次周17家)拟境外发行上市企业出具了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期反馈企业数量庞大,涵盖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消费医疗等多个核心赛道。本文旨在梳理这两周密集反馈背后的核心法律逻辑,特别是监管对“AI大模型与数据安全”“红筹VIE架构全生命周期审查”及“负面清单严格对标”的新动向,为拟境外上市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提
当前,医院面临着飞行检查、DRG改革、数据合规等严格的监管要求,双岗双责、违规双罚成为常态,“以评促建”与“以检促改”相互促动,医院合规工作已从“遵纪守法不受处罚”升级为标准化、数字化、审计监督加持下的“宏观合规+微观风控”按照结构—过程—结果(SPO)模型建设法治医院。 进入AI+时代,人们自学合规常识毫无障碍。本文认为,进行医院管理视角下的合规中级实务讨论,不是向医院治理层开列一张长长的“说不
自2023年3月31日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及配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正式实施以来,境外上市备案制已平稳运行满三年。与制度实施初期市场普遍聚焦于规则文本解读不同,当前市场对备案制的关注重心,已不宜停留在对公开反馈事项的简单罗列。 从政策基调来看,支持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的根本方向并未改变。市场感受到的“审核趋严”,更准确地说,并非源于制度方向的调
引言 跨境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回款,尤其是涉及境外申请人、外币给付及跨境资金直汇的情形,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尚未作出系统性规定,实务中往往因规则模糊而陷入操作困境。近期,信达律师团队全程代理了一宗香港公司与内地企业的商事争议解决案件。在协助客户取得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的胜诉裁决后,团队继续代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由合理的程序规划与汇率折算安排,本案最终顺利完成了执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的背景下,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布局海外市场、拓展国际业务。但在出海实践中,许多企业家在完成海外投资、实现业务盈利后,都会面临一个核心且现实的问题:海外子公司或运营主体赚到的利润,如何在符合中国及投资所在国法律法规、税务规则的前提下,合法、高效、低成本地回流至中国境内母公司? 多数企业在出海初期,往往将核心精力聚焦于海外投资架构搭建、业务市场开拓、跨境融资安排等“前端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