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应对 - iCourt法律实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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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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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文章列表

“双碳”目标引领下气候变化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

摘要: 为防止温室气体超量累积排放导致气候变化进而造成实际损害,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发挥重要作用。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排放单位承担着减排的社会责任。当排放单位超量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当年度温室气体总排放量超过设定值,则构成碳排放环境风险,具有损害大气环境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根据个案情况,适格原告可要求排放单位承担停止侵害、生态修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公益侵权责任,引导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碳

“双碳”目标引领下气候变化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

摘要: 为防止温室气体超量累积排放导致气候变化进而造成实际损害,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发挥重要作用。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排放单位承担着减排的社会责任。当排放单位超量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当年度温室气体总排放量超过设定值,则构成碳排放环境风险,具有损害大气环境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根据个案情况,适格原告可要求排放单位承担停止侵害、生态修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公益侵权责任,引导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碳

“双碳”目标引领下气候变化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

摘要: 为防止温室气体超量累积排放导致气候变化进而造成实际损害,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发挥重要作用。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排放单位承担着减排的社会责任。当排放单位超量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当年度温室气体总排放量超过设定值,则构成碳排放环境风险,具有损害大气环境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根据个案情况,适格原告可要求排放单位承担停止侵害、生态修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公益侵权责任,引导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碳

“双碳”目标引领下气候变化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

摘要: 为防止温室气体超量累积排放导致气候变化进而造成实际损害,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发挥重要作用。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排放单位承担着减排的社会责任。当排放单位超量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当年度温室气体总排放量超过设定值,则构成碳排放环境风险,具有损害大气环境公共利益的重大风险。根据个案情况,适格原告可要求排放单位承担停止侵害、生态修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公益侵权责任,引导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碳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规则解读

根据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 的规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成立前,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保护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北京绿色交易所制定了《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规则解读

根据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 的规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成立前,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保护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北京绿色交易所制定了《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规则解读

根据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 的规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成立前,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保护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北京绿色交易所制定了《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规则解读

根据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 的规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成立前,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保护交易市场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北京绿色交易所制定了《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减排量如何进行核查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要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基础就是减排量登记,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绿色合规:防范碳中和宣传的漂绿行为

引言 随着2020年我国“双碳”目标(即二氧化碳量排放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公布,国内众多企业积极响应,纷纷采取行动,也出现了一些企业将“碳中和”“零碳”等概念作为宣传标语或者为自己的产品打上“碳中和”“零碳”标签的现象。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3月欧盟新规《赋能消费者以实现绿色转型》(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transi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