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 iCourt法律实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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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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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文章列表

何以成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系列解读之一

引言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共五编、1242条的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 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 法典为何而来?它整合了什么、创设了什么、改变了什么?对于执法部门和人员、企业

美丽中国考核从严压实全域责任:能源央企生态合规新要求与法治应对

引言 建设美丽中国,是推进生态文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国家战略。继 《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刚性实施之后,2026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以下简称“《美丽考核办法》”),以中央党内法规与国家规范性文件双重效力,将美丽中国建设全面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刚性考核体系,与双碳考核形成制度衔接

《生态环境法典》生效后风电项目合规新要求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以下简称“《法典》”)的颁布与即将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进入系统化、法典化的新阶段。对于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而言,《法典》在继承既有严格监管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全生命周期、全要素的生态环境合规要求。本文旨在从律师实务视角,梳理《法典》生效后风电项目在选址、审批、建设、运营及退役等各环节面临的核心合规新要求与风险防范要点,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从单行法到法典化:《生态环境法典》如何重塑监管与合规

前言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这部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继《民法典》之后,正式迈入生态环境法治的“法典化时代”。作为长期深耕生态环境领域,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能源、化工、制造、建工、军工等实体经济领域企业为核心服务对象,我们始终关注法典化进程的研究与实践。我们深切感受到这部“绿色法典”的里程碑意义——它不仅承载着新时

环境保护税征收的法律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基于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协同视角

摘 要 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费改税”改革在环境治理领域的重大突破,构建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绿色税收激励机制。本文以生态文明建设与税收法治协同为视角,通过梳理环保税的理论基础与历史演进,结合我国环保税征收实践数据与典型案例,系统剖析当前制度运行中存在的法律依据不完善、征管协作机制失序、特定污染物规制缺失、税收优惠执行乱象等困境。从立法完善、征

法典时代的绿色治理——《生态环境法典》对企业合规的制度重塑与实务应对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以下简称《环境法典》)。该法典历经多年编纂,共计1242条,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亦为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成文法典。 《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环境法治由“碎片化单行立法”向“体系化法典治理”的根本转型。对企业而言,这一转变意味着环境合规

《生态环境法典》时代,建工企业如何发挥生态保险的保障作用

2026年3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将于同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正如中国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院长袁羽钧所言:“法典带来的不仅是更严格的约束,更是经营模式的转型压力。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合规’。” 在建工领域,这种转型压力尤为剧烈。随着旧环保法等10部法律的废止与整合,法典确立了“损害担责”“终身修复”以及“第三方连带责任”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其价值和意义何在?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继民法典之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又一重要标志性成果,其出台填补了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法典的立法空白,也让生态环境治理从分散的单行法规制迈入系统的法典化治理新阶段。在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前,学界与实务界对于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形式有着诸多探讨,不少声音提出过各类立法构想,而生态环境法典最终脱颖而出,成为法典化立法的选择,背后是其对生态环境治理实践的适配性、对法治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其价值和意义何在?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继民法典之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又一重要标志性成果,其出台填补了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法典的立法空白,也让生态环境治理从分散的单行法规制迈入系统的法典化治理新阶段。在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前,学界与实务界对于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形式有着诸多探讨,不少声音提出过各类立法构想,而生态环境法典最终脱颖而出,成为法典化立法的选择,背后是其对生态环境治理实践的适配性、对法治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其价值和意义何在?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继民法典之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又一重要标志性成果,其出台填补了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法典的立法空白,也让生态环境治理从分散的单行法规制迈入系统的法典化治理新阶段。在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前,学界与实务界对于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形式有着诸多探讨,不少声音提出过各类立法构想,而生态环境法典最终脱颖而出,成为法典化立法的选择,背后是其对生态环境治理实践的适配性、对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