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第三方为转让方与受让方所订立的股权(权益)转让合同提供担保是常见的民商事行为。
《民法典(草案)》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担保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该条列举了适用担保的部分情形,在法无禁止的情形下,股权(权益)转让合同属于民法上的合同之债,为其履行设定担保符合法律规定。
那么,在合同不成立或合同生效后被撤销的场合下,保证人需面对何种法律后果,在什么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索引
兰州C有限公司与贾某、唐某等股权转让纠纷【(2017)京0111民初4048号】
基本案情
A公司、唐某,分别持有B有限公司(简称“B公司”)26.14%、73.86%的股权。
2013年9月16日,C公司与A公司、唐某签订《B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A公司(甲方)、唐某(乙方)分别将持有的股权出让给C公司(丙方)。甲方、乙方共同并分别承诺和保证:本协议签订之日前,B公司的全部债务已由甲方、乙方负责清偿完毕,负债为零,资产为零,账面没有现金。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发现仍有未清偿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隐形债务和担保债务),由甲方、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因债务问题导致丙方利益受损的,由甲方、乙方共同向丙方赔偿全部损失,甲方、乙方仍不能清偿的,由保证人贾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情况如有虚假,甲方、乙方须向丙方支付本股权转让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承担由此给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由甲方、乙方以及保证人贾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0万元。C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分期履行了110万元付款义务,双方于2013年10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C公司计划经营运作该公司,却被北京市海淀工商局告知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17日发布强制执行裁定书,B公司名下所有工商登记被查封冻结。后C公司了解到,2008年,B公司为案外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因案外公司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裁决强制执行查封冻结了工商登记。
截至该案开庭之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B公司的信息中,并无B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内容。
庭后,审理法院先后到朝阳区法院、北京市高院对涉及B公司的上述案件情况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C公司于2014年或2015年收到B公司涉诉或被执行情况通知的信息,亦未发现其他能够证明C公司在起诉时间点一年前便得知可撤销事由的证据材料。
争议焦点
如股权转让协议不成立或被撤销,贾某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及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裁判要旨
股权转让协议不成立或被撤销,协议约定股权出让方因虚假陈述造成受让方损失,保证人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连带保证人应与出让方一并承担连带责任,其保证责任范围与出让方违约责任范围相一致。
唐某与C公司签订协议时,B公司已因为盛世国投提供担保而被法院生效裁判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唐某承诺B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全部债务已清偿完毕,负债为零,与事实严重不符,构成欺诈,C公司与唐某之间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C公司有关撤销其与唐某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的请求未经过除斥期间,C公司有权请求撤销其与唐某之间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保证的内涵以及各方的约定,贾某的保证责任是对股权出让方作出虚假陈述以及出现瑕疵履行、拒绝履行等情形后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问题负连带责任保证。股权出让方对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予以隐瞒并作出虚假陈述,存在过错,因此导致合同被撤销,股权出让方由此所承担的责任,亦属于贾某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贾某所负的此种保证责任不因股权转让合同不成立、被撤销而予以免除。
另外,贾某作为B公司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明知或应当知道B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负有债务,股权出让人对此作出了虚假陈述,仍同意为股权出让提供连带保证,应当视为知晓相应的法律后果,即应对股权出让人因隐瞒重要事实所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这并不超出其可预见的范围。故此,贾某的保证责任更不能因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而免除。
贾某应承担的保证责任中,包含了股权出让方因对重要事实虚假陈述所负的责任问题。唐某应支付违约金属于其对重要事实虚假陈述所负的责任,贾某应按照承诺就唐某应付的54万元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
上述裁判案例显示,股权受让一方在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时,对方担保人对该股权转让行为承担担保责任,则宜在担保合同中要求保证人对出让方因股权转让行为的瑕疵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产生的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一并承担,例如对因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作出约定,要求保证人在该情形下与出让方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对股权受让方的合同利益形成比较完整的保护。
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连带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作者:极光研究组来源:极客法律

在商业活动中,第三方为转让方与受让方所订立的股权(权益)转让合同提供担保是常见的民商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