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客户公司向海涵律师咨询,公司员工生病休长假,人事部门很发愁:工资怎么放?病假期多长?员工病假时间太久可以解雇吗……为此,海涵律师特意整理了与员工病假相关的法律知识:
1 员工非因工患病需要休假的,享受医疗期,医疗期长短和员工工作年限有关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 医疗期内,公司需支付病假工资
《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 超过医疗期的,公司有两种处理办法
1.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若为五级以上的,在医疗期内不解雇,但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或支付代通知金单方解雇,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公司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给员工发病假工资。
医疗期满后看公司批的是病假还是事假。单位如果批的是病假,就应该给病假工资,说明单位同意延长病假期。如果是事假或明确表示不给病假工资,就不用再给员工发病假工资了。
4 员工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须在深圳参保满六个月。如员工已买社保的,非因工死亡待遇由社保支付,公司无需支付。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丧葬补助金: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抚恤金: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员工生病休长假,公司如何处理?
作者:争议解决中心来源:海涵律师事务所

近期,有客户公司向海涵律师咨询,公司员工生病休长假,人事部门很发愁:工资怎么放?病假期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