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一):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来源: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在当下法商时代,法律运用得当将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法律上的失策则可能带给企业致命的打击。 合同是企业经营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也是企业最为常见的法律纠纷。

在当下法商时代,法律运用得当将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法律上的失策则可能带给企业致命的打击。
合同是企业经营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也是企业最为常见的法律纠纷。
一些企业人员在商务经济交往中,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匮乏、合同签订技巧不足、合同印章、文本管理不善等,企业处理这些争议纠纷时,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时还要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基于此,现六尺条律所参考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文章,整理企业在合同签订与履行时常见的100个风险点,分为六大方向,共分五期,本期先梳理推送20个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作出防范提示,以供企业借鉴。
合同的订立原则
风险点1:违背诚信原则订立合同
提示:企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不得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否则可能需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订立的主体审查
风险点2:合同相对方的主体问题
提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通常情况下,合同只能约束签约双方,对第三人不产生约束力。如果签约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往往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对合同双方都可能存在维权障碍。
如合同相对方是自然人,应写明身份证号,以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如果合同相对方是企业,应注意审查企业信息,在对方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最好要求加盖对方企业公章,以免对签约对方是以个人还是企业的名义订立合同产生争议。
风险点3:合同相对方的经营范围问题
提示:特定行业的企业签订合同时,应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
如广告企业须有广告经营许可证,印刷企业须有出版物印制许可证,医药企业须有相应的国家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机械制造业生产压力容器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以防因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等规定而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
风险点4:合同签订人的权限问题
提示:签订合同时如对方企业有签约代表,应要求出席的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审查其授权委托书中名称、权限等事项是否明确,以防出现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授权失效等情况。
己方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应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详细明确列举授权范围,业务完成后将尚未使用的上述文件尽快收回,以免不必要的争议。
风险点5:员工离职未告知相关客户
提示:企业业务人员离开企业后,建议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合同及相关凭证的形式和修改
风险点6:合同形式不规范
提示: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如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口头约定,随后应立即补签书面合同。
如使用传真或者微信等签订合同,随后应要求将合同原件快递至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填写对方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合同经办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保证公司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一致,注意不使用简称或缩写,以免发生争议。
风险点7:合同文本内容问题
提示: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
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交易伙伴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签订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合同文本内容应明确、具体、全面,对结算人员、方式、流程、付款时间等内容约定清晰,因避免合同用语不规范或者约定不明而引发争议。
风险点8:修改合同问题
提示:合同签订后,如进行合同修改,须与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
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改变原合同约定,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如果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则视为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风险点9:未妥善保管合同履行相关证明资料
提示: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议保存所有环节的证据,固定、保留相关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等原始凭证,往来函件、邮件、传真等资料以及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的证据,以免产生纷争。
风险点10:交易凭证不规范
提示:对于支票、发票等凭证,应当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填写凭证的记载内容,避免因记载内容不规范而导致相关凭证出现效力瑕疵。
对于收条、对账单等凭证,应准确、完整地记载名称、具体金额等交易信息,避免出现内容不明确、有歧义或前后矛盾等情形。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约定
风险点11:“定金”问题
提示:
1.“定金”表述不规范
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时,请标明“定金”字样(“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注意区别于“订金”)。如果使用“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未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难以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2.定金比例不得过高
约定定金数额时,注意不要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上述比例,法院将不支持超过的部分。
风险点12:价款支付约定不清晰
提示:合同应明确价款支付的准确时间,如是分期付款,要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关于价款支付方式,建议尽量通过银行结算,因为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风险点13:不恰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此时方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己方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需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点14:未及时履行减损义务
提示:对方违约后,己方企业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将由违约方承担。如果消极对待,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对于扩大的损失法院将无法予以保护。
风险点15:合同解除问题
提示:
1.提出解除合同时,必须具备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权,如果当事人没有法定的解除权或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则该当事人向对方发出了解除通知,即使对方在异议期内也未行使异议权,该通知解除也不生效。



  1. 解除权人解除合同应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届满前进行,或者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及时行使,否则依照约定或法定条件享有的解除权消灭。

  2. 如果对对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请在合同约定的异议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异议期间,请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逾期对于合同解除的异议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无法予以支持。
    风险点16:违约条款缺失或笼统
    提示:合同须有违约条款,明确违约责任。如果约定违约金,原则上不能超过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降低,建议约定清楚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风险点17:格式条款问题
    提示:注意合理制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使格式条款存在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该格式条款无效。
    权利义务的转让
    风险点18: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
    提示:己方企业作为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争议解决的约定
    风险点19: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不明
    提示:写清解决争议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两者不能同时选择,选择仲裁机构需要明确。
    如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风险点20:未以有效方式及时主张权利
    提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
    有的企业出于维系客户等因素不愿在三年内采取提起诉讼、仲裁等措施,为保护权利不过诉讼时效,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向对方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等有效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数据电文中应有催请尽快支付拖欠货款、履行义务等内容,此时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重新开始计算。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