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调解架桥梁,劳务纠纷巧化解

来源:溧阳法苑

文章摘要
近日,溧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溧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的耐心沟通,促成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最终纠纷得以完美解决,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1、案情简介
申请人汤某与被申请人郭某因劳务报酬支付问题产生矛盾。汤某曾于2023年10月为郭某提供挖机清塘劳务服务,双方约定总报酬为15000元。工作完成后,郭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并于2023年12月20日出具欠条,承诺于2024年2月1日前还清欠款,若逾期则按月息1%支付利息。然而,郭某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汤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5年4月诉至法院,要求郭某支付工资及逾期利息。
02、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审前调解的流程及法律后果,双方均同意以实事求是、和睦相处的原则处理纠纷。调解员进一步询问了劳务服务的具体情况及工资构成,向双方当事人强调了诚信原则,引导双方相互理解、换位思考,并提醒郭某诚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方案,成功在庭前化解了矛盾纠纷。调解结束后,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说道:“调解的目的,正是为了重建信任、化解矛盾。因此,我希望双方能够以真诚的态度对待调解结果,切实履行承诺的义务。”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让双方当事人在矛盾中学会了理解与尊重、诚信与守诺,让法律的温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得以传递。溧阳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03、法院提醒
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提供劳务服务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用人单位应诚信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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