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贷款相关
1. 我在银行贷了款,现在因为疫情和政府的规定,企业只能停业,没有收入,如果没有及时偿还贷款,会马上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吗?
答:建议与银行协商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根据银保监会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外汇局五部门于2020年2月1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规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基于上述规定,据了解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等均出具了一系列举措,对于一些失去了收入来源的患者以及冲到一线的医护人员,银行采取放宽其房贷、信用卡贷款还款期限的措施,若因疫情影响出现逾期,各银行视情况将对此不视为违约。建议借款人积极和贷款银行联系,取得银行的理解,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此外,江苏银保监局等多个地方银保监局发文称: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行业及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浙江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银保监办发〔2020〕16号】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归还到期贷款的,要视情做出妥善安排,设定合理宽限时间。
2.我有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现在因为疫情和政府的规定,我被隔离了,如果没有及时偿还贷款,需要缴纳逾期罚息和复利吗?
答:可向银行申请减免逾期利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由于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因此,疫情原因导致逾期还款的人群,可以向银行申请免除相应的逾期利息。具体操作细节,可以通过各家银行的客服热线或贷款支行进行咨询。
- 我属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导致没有办法及时归还银行贷款,会被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吗?
答:不会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2保险相关
1.如果我不幸感染了新型肺炎,医保能否报销?
答:采取特殊报销政策,武汉等多个地区实行全兜底。
此次疫情不断升级,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财政部与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对确诊患者采取以下四种报销政策:
一是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三是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2020年1月2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在上述通知的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报销政策:
一是切实保障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确保确诊或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要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对异地就医疑似患者医疗费用,按本通知第二条(即上述第一项规定)执行。
三是动态调整报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各地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做好与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对接,保证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另外,多地快速出台了保障政策。如在确诊病例较为集中的武汉市,据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彭厚鹏介绍,凡是确诊的病人,除医保报销外,医疗费全由政府兜底;凡是在各发热门诊留观的病人,门诊费也均由政府买单。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基本实现了患者零缴费。
浙江省医保局连夜紧急响应,一方面扩大用药目录和药品适用范围,另一方面为参保人员开通医保结算绿色通道,并对于在省医疗机构救治的身份不明和情况不明的患者,予以先行支付。此外,做好困难群众托底救助。对发现确诊感染的贫困家庭人员,及时启动医疗救助机制。
2.如果我不幸感染了新型肺炎,哪些商业保险可以提供保障?
答:医疗险可赔,重疾险分情况,意外险不可赔。
我们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市面上的报销型医疗险类产品对此病症均可赔付,患者只需按照实际花费及理赔流程,进行报销即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医保赔付后,需要自付的那部分医药费,报销型的医疗保险仍可继续赔付,例如“百万医疗险”等近年来较为火热的健康险。
重疾险的赔付则要“特事特办”,只有病情严重,出现了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性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现凝血功能障碍等症状,重疾险才有可能赔付。朱俊生提到,由于重疾险的病种已经在保险条款中列明,此次新型肺炎并未在此,获赔的几率较小。
意外险比较特殊。此次新型肺炎属于疾病,并不属于意外,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如果患者购买的是包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要看保险公司条款约定进行赔付。 - 如果我不幸感染了新型肺炎,理赔麻烦不麻烦,理赔是不是要很长时间?
答: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规定: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0〕24号】规定:各保险机构要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对接一线医护人员提供针对性强、保障度高的保险产品和专业风险保障计划,为他们安心抗击疫情解除后顾之忧。在符合合同精神的前提下,对购买了健康保险产品并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客户要优先办理理赔,适当扩大责任范围,合理确定赔付比例。要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开通7*24小时咨询、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结合实际情况减少或者取消报案时效、定点医院等级、住院方式、等待期等限制,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此外,河北、黑龙江、上海等多个地方银保监局均发文规定要求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流程、及时高效做好理赔服务。 -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哪些险种能提供保障?
答:根据黑龙江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问题的保险提示》,通常情况下,医疗保险、重疾险和定期寿险均可以提供保障。具体能否赔付,建议查阅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部分,详情可咨询保险公司。就重疾险而言,以下情况也可以获得保险保障:
(一)引发了其他在合同范围内的疾病,比如深度昏迷等,且达到理赔标准的;或者达到轻症重症的,可以根据条款进行赔付。
(二)如果重疾险合同带有身故责任,不幸不治身亡,可以赔重疾险的身故保险金。 -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险能赔付多少金额?
答:根据黑龙江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问题的保险提示》,上述险种分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和定额给付型保险。其中费用补偿型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报销,最高金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定额给付型则一般是按购买的保险金额一次性赔付。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为费用补偿性,定期寿险为定额给付型,而重疾险则上述两种类型都有。具体的可赔偿项目及赔付金额建议查阅保险合同或咨询保险公司。 -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如何申请保险理赔?
答:根据黑龙江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问题的保险提示》,当出现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似的症状时,建议在及时就医的同时,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按照客服人员的指导进行报案。如果发生理赔争议,消费者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反映问题,积极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或按照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约定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