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描述
新的会计准则--租赁准则实施后,某公司经营租入资产都要在账务上记成使用权资产,这样公司账面资产就超过5000万元,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了,致使该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100多万元。
二、财务规定
财政部在2018年12月7日以财会〔2018〕35号文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部分企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租赁准则变化较大,其中对于旧租赁准则中承租人双重计量模型,变为了单一的计量模型,即在新准则中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都要通过统一设置的“使用权资产”科目进行处理;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税务处理
账面上属于公司资产但实际并不是公司真正的资产---使用权资产,公司账面资产就超过5000万元,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了,对此,税务机关态度如何呢?
12366答复: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13号文件小微企业的判定标准中资产总额的判定,是根据会计数据得到的,税务机关直接认定申报报表中的资产总额,目前不支持剔除。因此,该公司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四、争议如何解决?
圣典律所税务中心解读:尽管新会计准则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账面上属于公司的资产,但是税收上还是要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其区分原则基本上采用的是旧租赁准则里分类原则,也就是说对于经营租赁的税务处理与旧租赁准则经营租赁规定基本一致。这属于财务与税收的差异规定,当财务与税收出现差异,在纳税时应当遵循税收规定。因此,从税收法理上讲,经营租赁不需要确认为表内资产,该公司应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使用权资产惹的“祸”
作者:圣典律师事务所来源:圣典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描述 新的会计准则--租赁准则实施后,某公司经营租入资产都要在账务上记成使用权资产,这样公司账面资产就超过5000万元,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了,致使该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