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中,如何规避股权分配风险?(上)

来源: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引言 股权融资的重要性贯穿于企业成长的各个关键阶段,是企业谋求发展的战略手段,但同时投资者的进入带来的股权稀释也向初创企业的股权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引言
股权融资的重要性贯穿于企业成长的各个关键阶段,是企业谋求发展的战略手段,但同时投资者的进入带来的股权稀释也向初创企业的股权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股权设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的过程。本文旨在通过对股权融资的探析,为企业在引进投资人时合理分配股权提供帮助。
案例引入:雷士照明公司股权纠纷
合理的股权架构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公司的股权分散或创始人之间股权比例过于接近,则可能议而不决导致公司治理僵局,影响公司发展。雷士照明公司便是因为公司股权比例存在严重缺陷引发一系列纷争,导致创始人和公司两败俱伤的典型案例。
第一阶段:创始人股权之争

第二阶段:投资人和创始人之争

第三阶段:创始人丧失控制权

只有包含明确股份控制权目的的创业才能避免出现雷士照明这样的问题,失败的股权架构设计导致雷士照明创始人赔了股权,丢了身家,为后来者敲响警钟。
一、概述
(一) 股权融资中的轮次进阶
欲在股权融资中量体裁衣选择投资人,则需明晰形势,准确定位。公司的融资轮次,根据其所处的生命周期不同,可以大体分为天使投资、VC(风险投资)、PE轮次,其中PE轮次根据顺序还可以分为A轮、B轮、C轮等。
我们将公司不同轮次融资主要要素总结如下:

(二)企业融资可能涉及的股权要素
股权融资的本质是公司及创始人/团队与新投资人及老投资人之间的资源互换和博弈,企业和新老投资人各在天平一端,砝码的一加一减均对公司的发展影响深远,只有掌握平衡的艺术方能成为最后赢家。
结合企业融资可能涉及的股权要素,我们用下图表示企业和新老投资人在股权融资中的平衡过程。

二、企业与投资人
(一)控制权稳定:释放股权的底线
我们将现行法律法规中对公司控制权归属的相关规定总结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13条第一款所称控制权,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认定。上市公司股权分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支配公司重大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视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控制权是企业发展的基石,稳定的控制权是公司行稳致远的前提。结合上述法律条文,我们可得结论如下:
1.判断公司控制权归属的标准:
1.控制表决权
2.控制董事人选
3.影响股东会决议
4.实际掌握公司运营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拥有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上市公司股权分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支配公司重大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视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此外,控制权涉及的重要问题和股权控制的重要数字总结如下:

公司控制权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如下几种:
1.股权控制(表决权),包括积极控制与消极控制;
2.表决权的委托与放弃;
3.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4.股权代持;
5.表决权差异安排,包括设置AB股及同股不同权制度;
6.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担任GP,控制投票权;
7.运营控制/事实控制:实际影响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短暂享有公司控制权。
(二)股权估值:释放股权的谈价基础
要探讨股权估值,首先要辨析股权价值和公司价值两个易于混淆的概念。
1.股权价值:归属于公司股东的资产价值,公司的股权价值代表公司所有股票的市场价值的总和,因此股权价值有时也称为“市场价值”。
2.公司价值:整个公司的价值:归属于所有股东、债权人及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总和。

认识股权的价值,方能进退有余。要理解估值,需要全面且客观的视角:
1.估值是一门介于科学和艺术之间的技术。
2.估值不是零和博弈。
3.估值是交易的核心,不是交易的全部。
4.估值不能偏离金融法则。
5.估值应该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
(三)股权估值的主要方法
股权基本的估值方法有如下几种:

1. 收益法
DCF,全称(Discounted Cash Flow) ,这种方法侧重于通过收入流(Revenue Stream)对股权进行估值,强调公司的价值不仅在于资产,还在于这些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其本质是“金钱的时间价值”这一金融概念的衍生,将金钱的未来值(Future Value)与现值(Present Value)通过折现率(Discount)进行比较。

E代表预期现金流r代表折扣率
从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出发,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
局限性:DCF模型的参数比较多,不管是增长率还是贴现率都夹杂了主观的因素,对于未来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政策、技术替代、利率等等一系列的风险因素都无法考虑在内。DCF模型要求企业持续稳定的经营和盈利,因此从目前来看比较适合消费类的行业。
2.市场法
市场法主要是通过比较同类型、同规模、同行业的公司或最近发生的类似交易,来确定一个公司的价值。市场法非常直观,而且由于基于真实的市场交易,比较能反映市场的实际情况。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这种方法不是非常准确,其局限性如下:
数据获取难度:市场法需要大量的市场数据,包括公开上市的同行业公司的数据,或者最近发生的同类型公司的交易数据。然而,这些数据可能难以获取,尤其是对于私有公司或者特定行业的数据。
比较的准确性:市场法的准确性高度依赖于被比较的公司或交易的相似性。然而,实际上很难找到完全相同的比较对象。即使是同一个行业的公司,其业务模式、增长前景、财务状况等都可能有所不同。
3. 资产法
资产法也是一种常见的估值方法,主要是通过计算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来确定其价值。相较于其他估值方法,资产法相对比较简单,只需要基于公司的财务报表来计算其总资产和总负债。尤其对于资产丰富的公司,如房地产、重制造业等,资产法估值可能更为准确,但是资产法估值也有以下局限性:
可能忽视无形资产:资产法主要关注的是有形资产,可能忽视无形资产,如品牌、专利、商誉等。
可能忽视未来收益:资产法主要关注的是现有资产,可能忽视公司的未来收益。一家公司的真正价值可能在于其未来的收益潜力,而非其当前的资产。
可能忽视负债:有些负债可能没有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如潜在的法律诉讼、环境责任等。这些负债可能会显著影响公司的价值。
结语
在本文中,我们以雷士照明股权纠纷的案例引入对股权融资中的轮次进阶、可能涉及的股权要素和企业与投资人中的控制权、股权估值的分析。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继续深入探讨企业在引进投资人时应如何合理分配股权,以及对企业和投资人之间的对赌协议、新投资人和老投资人之间的关系展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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