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服务创新

来源:策略律师

文章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①此项关于国企改革的任务和举措,必将掀起国企的第二波改革浪潮,其中心环节就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预见,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不同所有制公司之间的并购、控股、参股将较以往更加频繁地发生。这也为律师业务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一、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一)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
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的存在与企业的存在是分不开的,历史的发展经验证明,只要企业有经营活动,就必然有相应的法律风险。就企业而言,能否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检验。作为国有企业,如何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1.企业缺乏风险意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管理来看,大多是企业忽视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工作,不但是基层员工不具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管理者也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对法律风险认识度不够。甚至有些企业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进行一些非法经营活动,极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2.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上投入的资金较少。有部分企业不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所以,不会花费资金在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上,有的企业甚至连法律专业人员都不聘请,而且,也不会给员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导致员工对法律知识处于一个毫无认识了解的状态。
3.法律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多数企业都没有建立法律事务机构,缺乏专业的法律人员,有的企业有法律工作人员,但是这些工作人员常常从事其他工作,在此情况之下,法律工作人员根部无法正常的处理企业中的各项经营活动,使得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没有法律保障。
(三)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成效关系国有企业科学发展道路,也是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所必须重视的现实问题。目前,国有企业普遍面临着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企业规模不大不小,一方面要承担非经营性的组织角色,另一方面又要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要转变发展方式,适应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调整现有的管理体制、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开发新的业务形态。我们清醒的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客观上要求国有企业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重视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以适应当前形势需要。
二、律师法律服务创新
(一)法律服务创新是必然趋势
在现代法律服务市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将不再主要体现在个人名气、社会关系和服务收费方面,而更多的体现在服务管理、规模、专业、品牌、服务创新等方面。要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竞争优势,就要改变传统的执业模式和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通过管理和服务机制创新使律师事务所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
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在不断升级的改革开放中日趋成熟,市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更加趋向于专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但我国大部分律师事务所仍然受到滞后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制约,其法律服务能力无法满足中高端市场的需求,只能陷入低端市场的激烈竞争。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创新的一种很重要的方式就是以法律服务专业化的要求为指导注重法律产品研发,为客户提供有智慧的专业化的法律产品。 作为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为国有企业提供的法律产品服务主要集中于帮助企业设计和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采取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有效措施实现企业法律上的风险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
(二)法律服务产品化
法律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有其独特的市场营销方式。传统的法律服务营销方式有:(1)通过熟人、朋友或熟人的熟人、朋友的朋友介绍;(2)通过在辩护或代理过程中的优秀表现征服当事人与旁听者;(3) 通过法律咨询;(4)通过律师在某地区的影响或者在某行业的影响让当事人自己找上门来等。目前,传统的营销方式在当今激烈的法律服务竞争中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律师事务所要想发展壮大,必须找到新的营销方式来拓展案源,扩大影响。这里介绍一种新的营销方式法律产品营销。
(三)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法律产品
近些年,随着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受到的市场竞争日渐激烈,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走上专业化的道路,专业化品牌建设作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新课题被提出来。专业品牌化标志着律师事务所在某一专业领域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信誉评价和专业形象,是赢取市场竞争的法宝,也是实现品牌效应的最优途径。品牌是一面聚人心的旗帜,不仅可以增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凝聚力,还会源源不断的吸引更多的人才,壮大律师事务所的实力。律师服务的特殊性,真正对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设起关键作用的还是服务质量和专业形象,而服务质量最终也是以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程度为依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化依托于其为市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上,最终决定了市场占有率。对于律师事务所对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防范和控制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占有国有企业法律服务市场而言,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法律产品的提出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1.企业风险管理法律产品的主要服务范围。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由不同的模块组成,律师为公司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主要服务范围包括: 企业运营现状中的法律风险评估与总结 、企业资产情况调查与运营状况评价 、企业资产重组及改制、并购的法律风险评估及流程管理、企业规章制度整合及管型流程再造 、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提升 、企业对外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及合同标准文本起草 、企业重大投资经营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价及实施方案优化 。
2.企业风险管理法律产品的服务工作程序。为保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律师对于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将分为不同的阶段完成且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一般的工作程序如下: 双方洽谈,了解客户需求、确定工作内容、解释服务产品、根据洽谈的结果及客户确定的服务项目、制作项目内容细节描述及人员安排、进度计划、经确认后签订委托合同及保密协议、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核对企业提交的尽职调查反馈资料并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完成工作成果的初步设计并征询企业意见、全面完成委托事项的工作成果并征询企业意见、修订、定稿工作成果,并提交工作成果说明、根据企业需要进行实施前的培训或说明(视复杂程度而定)、根据企业需要在一定时期后进行回访。
结论
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关系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与收益及市场经济的繁荣,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国有企业如何能运用法律手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是国企领导的首要任务,也是国家的重要任务,更是我们律师事务所运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为自己、为国企、为国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作为律师我们的责任概括起来就是提供专业的、有智慧的法律服务帮助国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注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参考文献
[1]. 战飞.浅谈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J]. 经济师. 2014(11).
[2]. 王俊杰.律师事务所如何开展法律服务产品研发[J].中国律师.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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