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产手册1——树立理性的知产观念

来源:温度知产

文章摘要
新年伊始,开工大吉。这篇文章的想法也跟工作汇报与工作计划有关。 从1985年《专利法》颁布至今,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已走过将近40个年头,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新年伊始,开工大吉。这篇文章的想法也跟工作汇报与工作计划有关。
从1985年《专利法》颁布至今,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已走过将近40个年头,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最初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接着是大力财政补贴,以促进创新主体积极参与、申请、获得知识产权,如今进入企业或国家之间广泛运用知识产权进行博弈的阶段。可以说知识产权的发展紧锣密鼓,情况日益复杂。
在这样急速发展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知识产权管理岗位(IPR)。IPR在年终往往选择通过新增专利数量、评奖数量、打击侵权获得赔偿金额等直观数字来呈现自己的工作成果,我称之为“增量呈现”。
“增量呈现”无疑是有一定的宣传作用的,但是要谨防知识产权成一场“热闹”。
在我们全身心投入,付出巨大人力物力去进行知识产权存量增长的同时,不应忽视理性的知产工作价值应当是规避风险。无论是从个人职业发展角度,还是企业健康运营角度,规避风险这一理性的知识产权价值都值得重视。因为一旦风险落地成真,公司将承担不可逆的损害,而IPR之前有再多的正面成果,也难逃引咎自身的结局。
“只要企业的正常经营没有被知识产权风险所阻碍,就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值得高兴的事情”。这话听上去很难服众,但聪明的老板一定理解。
企业盈利依靠的是产品的成交。只要产品能卖出去,企业就不会消亡。知识产权之所以越来越被重视,正是因为它存在从根本上阻断企业产品销路的可能性。因此,知识产权工作中,重要的一环一定是保障企业产品的销路不被知识产权形成的障碍所阻挡。至于多了还是少了几张证书,并不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存亡,企业仍然能依靠产品性价比等方式占领市场获得盈利。
在实践中,企业除了常见的发生侵犯他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所导致的侵权风险外,还存在其他一系列知识产权风险。我们分情况阐述。
在上面提到的侵权风险中,要看具体的侵权情节。我们说规避风险的最后底线,是企业不因侵权而导致无法持续经营。轻微的侵权,在当今法律规制现实下,法律后果仅仅是民事赔偿,且赔偿金额可能比侵权获利更低。这不是鼓励侵权,仅是阐述客观事实,同时意在说明这样“非恶意”的侵权风险发生,不应一股脑的被认为是知识产权工作不到位。
但是上面提到的侵权风险中,还存在被认定为故意侵权的情况,这种情况所面临的法律后果要严重的多,甚至面临失去人身自由的刑事风险。如假冒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商业秘密一旦泄露,还会导致公司无形资产永久的流失,这不是侵权赔钱、或者被侵权获得赔偿的问题。
除了上面提到的两类常见侵权风险外,还存在其他因企业自身管理不严谨所衍生出的知识产权风险,如聘用技术人员背景调查不充分,所可能产生的专利权权属纠纷问题;因知识产权保密宣贯不充分而产生的申请专利前,产品被自家工作人员公开的问题;因商业秘密保密措施不当而产生的技术秘密泄露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企业无形资产的永久流失,继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如拟申报奖项的流产,已经许可的专利进程的回卷,已进行的专利维权被认定为恶意诉讼的风险等。
上面所述的风险一旦发生是不可逆的。技术公开就变成公众的,再不会成为公司的专利,于是延伸出一个救济措施的概念。一旦风险发生,是否存在相应制度和救济措施,向谁追责,由哪些人员或机构对其兜底,这也应当是IPR要考虑的,需要进行制度上的合理设计。从根本上讲,这是一个完整的管理方案所要求的。
企业经营不会一帆风顺,如果表面上看是一帆风顺,那是因为有人在负重前行。这句话应当可以多少体现出规避风险工作的价值所在。IPR如果有意愿,可以在企业的知识产权观念树立、制度建设与宣贯、合规、救济措施安排等方面,以企业为平台,尝试增加新的工作方向和工作内容。而对于以往已经“轻车熟路”的“增量呈现”上,适当减少精力投入,或安排合适的人员分担工作。
结语
要想工作做出新意、做出价值,就需要我们多付出思考和行动。
老板都是聪明人,一个爱思考的IPR,一定会有更大的舞台。
“企业知产手册”是今年新开辟的系列话题。我将站位IPR角度来思考,如何帮助IPR在实际工作中,拿出更落地、更易呈现、更有价值感的工作成果。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