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登记条例》亮点解读:婚姻登记更便民,权益保障更完善

来源: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25年4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2025年4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聚焦婚姻登记便民化、婚姻家庭服务优化及婚姻权益保障强化等方面,回应了社会关切,为婚姻登记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文将从实务角度,解读新《条例》的几大亮点。
PART.1 强化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提升登记效率
1.优化婚姻登记机关设置
《条例》第二条明确,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机关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政府确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推动婚姻登记服务下沉,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2.推广预约服务和颁证仪式
第七条新增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为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预约、颁证仪式等服务,并鼓励邀请双方父母参与,以增强婚姻登记的仪式感,体现对婚姻的尊重。
3.婚姻登记全程免费
第六条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避免个别地区变相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PART.2 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文明婚俗
1.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制度化
第五条新增规定,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并引入专业人员(如婚姻家庭辅导师)提供婚前教育、婚姻关系辅导等,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
2.治理高额彩礼,推动婚俗改革
《条例》首次明确提出“治理高额彩礼问题,倡导文明婚俗”,体现了国家对不良婚俗的治理决心,有助于减少因彩礼引发的纠纷。
3.加强婚姻家庭辅导队伍建设
民政部门需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师培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确保辅导质量。
PART.3 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强化隐私保护
1.全国婚姻信息库建设
第四条要求国务院民政部门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并与外交、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减少“重婚”“骗婚”等风险。
2.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第六条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非法提供,违者将依法追责。
PART.4 强化婚姻权益保障,防范婚姻风险
1.新增疑似拐卖、家暴报告义务
第六条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发现疑似被拐卖妇女或家庭暴力受害人时,应及时报告或劝阻,并提供救助途径,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2.明确重大疾病告知义务
第十二条重申《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减少“骗婚”风险。
3.离婚登记程序优化
第十六条明确,离婚登记需双方亲自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核对材料并询问情况,确保离婚自愿性。
第十七条新增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在离婚登记过程中提供心理辅导、调解服务,减少冲动离婚。
PART.5 严惩虚假登记,强化法律责任
1.婚姻登记人员责任
第二十二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办理登记、泄露隐私、玩忽职守的,将依法追责。
2.当事人信用惩戒
第二十三条明确,出具虚假证件或材料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相关信息将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违法成本。
PART.6 强化技术赋能,推动法治建设
1.人口信息共享,实现全国范围信息核验
第十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2.信用信息共享,织牢法治保护网
第二十三条新增规定,当事人应当对所出具证件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者书面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结语
本次新《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从便民服务、家庭辅导、权益保障、信息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完善,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为婚姻登记工作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指引。作为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工作者,我们建议公众在办理婚姻登记时,适时利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了解新规变化,核实婚姻基础信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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