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合法解除,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但实践中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往往在员工还未确认是否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时,企业已经需要去考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企业如何处理涉嫌承担刑事责任的员工属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重要环节。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的定义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只有当员工出现了前述规定的四种情形,企业才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去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答复内容:上述规定中所指的“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的情形,即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对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员工,企业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其他情形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因涉及刑事案件的劳动关系的处理
由于刑事案件会对涉嫌违法犯罪者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意味着如果一个员工涉及刑事案件的,很有可能会因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在该期间无法为企业提供劳动。那么在此期间企业应该如何处理该员工的劳动关系成为劳动用工管理的难题之一。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员工因为涉及刑事案件导致被限制人身自由,暂时无法为企业提供劳动的,企业有权中止双方劳动合同,且暂时无需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停发工资、暂停缴纳社保和五险一金等。
三、容易涉刑事案件的工作岗位
企业财务人员作为管理钱财和账簿的重要岗位,一旦法律观念缺失,容易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与金钱息息相关的犯罪。

由于企业的财务人员一般管有企业的银行账户密码或者密钥,如果财务人员想要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职务侵占或者挪用资金都比一般普通员工要容易,因此,作为企业则应对财务人员等格外关注,以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但企业不知情的情形。
【律师建议】
1.企业应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员工因涉及刑事案件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企业尚未作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意并确认劳动合同自然中止。如果企业最终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同意并确认自判决或裁定时效之日起,劳动合同自然解除。
2.对于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员工,如果企业需要向其送达有关《中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则可采取其所在监所转交送达、联系家属签收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向员工住所地进行留置送达,以便第一时间通知员工处理方案,避免员工以其不知情为由主张企业履行前述期间的相关责任。
3.对于公司账户密码以及密钥等,企业应该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的员工提出保密和保管要求,并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等合理保密措施。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的定义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只有当员工出现了前述规定的四种情形,企业才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去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答复内容:上述规定中所指的“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的情形,即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对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员工,企业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其他情形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因涉及刑事案件的劳动关系的处理
由于刑事案件会对涉嫌违法犯罪者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意味着如果一个员工涉及刑事案件的,很有可能会因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在该期间无法为企业提供劳动。那么在此期间企业应该如何处理该员工的劳动关系成为劳动用工管理的难题之一。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员工因为涉及刑事案件导致被限制人身自由,暂时无法为企业提供劳动的,企业有权中止双方劳动合同,且暂时无需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停发工资、暂停缴纳社保和五险一金等。
三、容易涉刑事案件的工作岗位
企业财务人员作为管理钱财和账簿的重要岗位,一旦法律观念缺失,容易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与金钱息息相关的犯罪。

由于企业的财务人员一般管有企业的银行账户密码或者密钥,如果财务人员想要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职务侵占或者挪用资金都比一般普通员工要容易,因此,作为企业则应对财务人员等格外关注,以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但企业不知情的情形。
【律师建议】
1.企业应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员工因涉及刑事案件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企业尚未作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意并确认劳动合同自然中止。如果企业最终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同意并确认自判决或裁定时效之日起,劳动合同自然解除。
2.对于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员工,如果企业需要向其送达有关《中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则可采取其所在监所转交送达、联系家属签收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向员工住所地进行留置送达,以便第一时间通知员工处理方案,避免员工以其不知情为由主张企业履行前述期间的相关责任。
3.对于公司账户密码以及密钥等,企业应该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的员工提出保密和保管要求,并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等合理保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