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破产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日,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因其自有资金不足,且经营管理不善,致其开发楼盘项目因资金断裂多次停工,拆迁安置户及消费性购房人10年未能入住,拖欠大量债务,最终走向破产。
【审理情况】
2019年8月12日,X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在无资金的情况下,通过收取消费性购房剩余未支付部分房款方式续建项目,现破产公司楼盘项目已施工完毕。期间存在着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协调解决,如消防审图合格证因新旧规范无法办理的问题,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导致消防无法验收的等问题,最终都予以解决。
【典型意义】
1、本案是清算复工的典型案例。先期开展房屋复工工作,建成后向购房户交付房屋。管理人在法院和政府下达任务的情况下,通过与施工方反复协商,最终通过由施工方先行垫付金额高达2000万元的续建工程款方式,高效完成续建工作。
2、本案是通过府院联动高效推进破产案件处置的典型案例。因消防验收标准新老法规的交替,破产公司因报验时间较晚导致楼盘项目消防图纸尚未出具审图合格,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的难度也相当大。主要因为消防验收的标准逐年严格,施行“连坐”制度,楼盘项目无法进行验收,经到市住建局、地区住建局、住建厅协调。并将遗漏设计图纸通过各种方式补齐,在获得地区专家审图意见后修改报备,最终获得消防审图合格证。
破产公司涉及非吸案件,异地法院拒不解封,管理人向高院、督导组、最高院反映及投诉,取得法院的高度信任和支持。从高院的不支持解封,到协调异地法院重审重大刑事案件,管理人在其中做了非常扎实的工作。
3、本案是“非货币清偿”高效分配的典型案例。将破产公司楼盘项目商业部分四层按照以物抵债的方式,化解大额优先债权的矛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案件作为破产公司所在地法院受理的第一例房地产破产案件,不仅对化解该地区长期信访、上访矛盾及解决烂尾楼工程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更探索出了一条政府、法院、管理人联动互信的破产工作之路。
十佳非诉案例系列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作者:韩笑来源: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破产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日,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因其自有资金不足,且经营管理不善,致其开发楼盘项目因资金断裂多次停工,拆迁安置户及消费性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