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之探讨

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文章摘要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当中,规定了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两种方法,即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选择权,由此在实践当中,这两种方法也成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主要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当中,规定了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两种方法,即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选择权,由此在实践当中,这两种方法也成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主要办法。近年来,在多元化解决纠纷的促进下,通过仲裁调解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方法在各地得到推行,早在2006年7月,武汉仲裁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就已成立,年受案量达4000-5000件,与此同时,天津、杭州、长春、西安、扬州、承德、株洲等城市也将仲裁调解引入了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当中。实践证明,尽管仲裁方式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文规定的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方式,但它是卓尔有效的,且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的法律依据
从法理上探讨《仲裁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关系,《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领域的专门性法律,涉及的损害赔偿争议也仅仅是《仲裁法》规定的平等主体财产争议的一种,故《仲裁法》作为解决平等主体财产争议的程序性法律,适用范围涵盖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根据《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对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造成的人员伤残、死亡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事件,因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主要包括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所致的经济赔偿争议。分析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属于《仲裁法》的受案范围,具体从主体、标的以及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为平等主体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所致的损害赔偿争议,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民事侵权争议,所以在这类案件当中,当事人具有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民事权利能力。那么作为平等主体的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当然符合《仲裁法》对于主体的要求。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属于仲裁标的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所产生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经济赔偿争议,都完全属于财产权益纠纷的范畴。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符合《仲裁法》对于受案标的的要求。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不属于《仲裁法》的禁止性规定
《仲裁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并不在其所列举的禁止范畴之内,因此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可以仲裁的。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受案范围,以仲裁方式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符合法律规定。
二、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的法律程序
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是将行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转变为一裁终局的结案文书的有效方式。
(一)交警的责任认定和调解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事故所在地交管部门工作人员组织事故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要求各方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针对不同情况,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始调解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十日内调解;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十日内调解;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十日内调解;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十日内调解。
但交管部门行政调解的局限性就在于,该调解协议并无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若一方反悔,双方当事人就要重新调解或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就会给当事人解决纠纷带来时间和金钱上的浪费。而在交警调解后加入仲裁调解环节,那么通过此方式形成的仲裁调解书,便具有了法律强制执行力。由此,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下,仲裁调解可以对行政调解所达成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保护。
(二)补充仲裁协议
根据《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申请仲裁需要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委才可予以受理。仲裁协议从签订的时间来看,可分为“事前达成的仲裁协议”和“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由于交通事故的突发性和偶然性,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前并无达成仲裁协议的意思联络,故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中的仲裁协议多属于“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就责任归属、受损状况、赔偿方案等,自由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
(三)仲裁调解
仲裁调解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开展仲裁审理、调解等工作,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自由处分其权利。并且仲裁调解结案的方式,也为最终赔偿结果能够得到自愿履行奠定了基础。据统计,武汉仲裁委对于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结案率高达99%,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不仅符合当事人对高效解决争议的现实需求,缓解了交管部门在争议调解阶段的压力,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对于多元化解决民事侵权案件和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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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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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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