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概况——泰国篇(上)

来源:德恒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泰国(Thailand),全称泰王国位于中南半岛,与缅甸、老挝、柬埔寨和马来西亚接壤,东南经泰国湾出太平洋,西南临安达曼海入印度洋。

泰国(Thailand),全称泰王国位于中南半岛,与缅甸、老挝、柬埔寨和马来西亚接壤,东南经泰国湾出太平洋,西南临安达曼海入印度洋。泰国以其优越的海洋地理位置,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战略支点国家。近年来,中泰之间的双边关系不断增强,双方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贸易、农业、铁路、粮食以及防汛抗旱等方面也展开了全方位的合作。泰国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比较长,甚至可以追溯到1901年的《作者所有权法》和1914年的《商标和商品名称法》。然而在过去泰国人并不认为商标或者版权是知识产权,而是将它们当作保护商业利益,特别是与西方世界加强联系的某种工具。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泰国政府在国外贸易伙伴的压力下,陆续制定和修改了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使泰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得到飞跃。
泰国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在泰国,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均受法律保护。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为了达到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各项标准,泰国修改了其知识产权法。泰国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商业秘密、植物品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地理标识。法律主要涉及三部:《专利法》(1979年)《商标法》(1991年)《著作权法》(1994年),三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定义、类型、申请、使用和保护等有关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专利
一项专利的成立必须要满足某些标准。不同的标准用于申请不同的保护。在专利保护期间,专利所有权人独家享有在任一承认该专利的国家内开发、利用其发明的权利。
由于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因而发明者需要在各个需要保护其专利的国家申请专利保护。在大部分司法辖区,发明者可以在首次申请专利权后一年内在其他国家请求专利保护。例如,发明者在泰国首次申请专利后一年内可以在其他国家提交相同的专利申请。
在泰国,某项产品或生产工艺想要获得专利的话,其必须是新颖的,而且具有创造发明性并能应用到工业中。专利的有效保护期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20年。
小专利
小专利为新颖的、能在工业上应用的某种产品或生产工艺。因为没有发明创造性的要求,小专利比较容易申请获得专利。但是小专利的有效保护期仅为自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10年。发明者的一项发明不能同时申请专利和小专利,只能申请其中一种。
工业设计专利
新型工业设计,包括手工艺品的设计者都能申请获得设计专利。工业设计专利的有效保护期为10年。
商标
在泰国,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都是受保护的。非注册商标受保护的程度较低,因而非注册商标所有人比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在维权过程中会遇到更大的困难。
一项商标须具有明显特征,且不得与另一个已注册商标相同或易混淆,才能注册。泰国的商标法规定下列种类标识可受法律保护。
商标,即为计划用于或已经用于某商品以区别不同商品的标识。



  1. 服务标识,即为计划用于或已经用于服务以区别不同服务的标识。

  2. 集体商标即为同行业的商家或企业,或某组织、合作团队、同盟、团体或其他政府或私人组织的成员计划用于或已经用于某商品或服务的标识。

  3. 著名标识,即为在市场上享有较大名气的标识,因而享有更好的保护。

  4. 商标一旦注册,有效保护期即为十年,在有效期终止前90天内如果缴纳相关规定费用就能续展其有效期。否则,注册商标在期满后将被注销。
    著作权
    泰国的著作权法保护原创的文学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戏剧作品、艺术作品、音乐和视听创作、电影、音像广播以及其他的一些文学、科学或艺术性质形式的创作。
    著作权所有人独家享有复制、改编、出售计算机软件、音像、电影和录音作品、分配著作权收获的利益以及授权他人使用其著作权的权利。
    对自然人作者来说,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如果是法人拥有的著作权,则其有效的保护期限为作品首次出版或作品完成后的50年。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泰国《专利法》有关规定,未具备本法规定的权力者,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上或在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泰国专利权”、“泰国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其他意思相同的外国文字,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任何人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或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正在办理专利”或“正在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但正在审批中的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在此限),如有违反可处一年以下监禁或罚以2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罪并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属于专利权人所有的产品、技术或外观设计(但为教学和研究需要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不在此限)专利的,可处2年以下监禁,或罚以4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任何人未经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侵犯使用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各项权利的,可处1年以下监禁,或罚以2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罪并罚;任何人在申请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向执行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以期获得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证书的,可处6个月以下监禁,或罚以5000泰铢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因触犯本法受罚者为法人的,其法人执行人或法人代表须收到法律相应规定的处罚,除非该法人行为能被证实与本人无关,或并未得到本人认可。
    部分文献来源于:泰国国别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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