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持续发展,业务形式不断创新,但现行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存在分类维度多元、业务边界不清、服务内涵模糊等问题,已不适应信托业回归本源、改革转型的要求。
为促进各类信托业务回归本源,规范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其中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包括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和其他资产服务信托。
相较银保监会此前向部分信托公司征求意见的版本,本次《征求意见稿》将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提升至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第一业务类型,并将家庭服务信托提升至财富管理服务信托项下的第二业务细类,仅次于家族信托。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家族和家庭财富管理服务业务对于未来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性。
以下将重点讲解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于家族信托和家庭服务信托的具体要求:
(一)家族信托
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于家族信托明确有以下具体要求:
1、信托当事人:根据《征求意见稿》,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应为单一自然人,或者单一自然人及其亲属共同委托;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为“信托公司”;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应当为委托人或者其亲属,以及慈善信托或者慈善组织,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
2、信托目的:根据《征求意见稿》,家族信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但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
3、信托财产门槛:根据《征求意见稿》,家族信托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
4、财产管理的个性化程度:根据《征求意见稿》,家族信托提供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而与之相比信托门槛较低的家庭服务信托的管理方式则更为标准化。
(二)家庭服务信托
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于家庭服务信托明确有以下具体要求:
1、信托当事人: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服务信托的委托人应为单一自然人委托或单一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服务信托的受托人为“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征求意见稿》并未对家庭服务信托的受益人作出明确要求。
2、信托目的: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服务信托的信托目的主要为风险隔离、财富保护和分配。家庭服务信托的信托目的相较家族信托而言更为基础。
3、信托财产门槛: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服务信托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100万元。
4、信托期限: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服务信托期限不低于5年。
5、信托财产投资范围:根据《征求意见稿》,家庭服务信托投资范围限于投资标的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股票的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结语】
综上所述,本次《征求意见稿》通过规范信托业务分类,进一步厘清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也体现出家族和家庭财富管理服务业务对于未来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性。
《征求意见稿》明确家庭服务信托实收信托不低于100万元,大大降低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门槛,使得更多家庭能够享受到专业的信托服务。
同时,《征求意见稿》为规范信托公司开展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提供了准绳,为财富管理服务的发展注入着新的活力,未来将满足众多中国家庭的财富传承需求。
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新发展:《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
作者:周可馨 陈淑英来源:FO埃孚欧视野

近年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持续发展,业务形式不断创新,但现行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存在分类维度多元、业务边界不清、服务内涵模糊等问题,已不适应信托业回归本源、改革转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