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工伤后,公司及时补缴社保可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客户咨询】 詹律师,我们公司有位员工刚入职7天,我们还没为其办理社保就发生了工伤事故,公司已经支付医疗费2万多元,如果我们现在去参保,工伤保险能赔付从而减轻企业的赔偿负担吗?

【客户咨询】
詹律师,我们公司有位员工刚入职7天,我们还没为其办理社保就发生了工伤事故,公司已经支付医疗费2万多元,如果我们现在去参保,工伤保险能赔付从而减轻企业的赔偿负担吗?
【詹海涵律师】
这个问题问的好,很多公司在试用期间并未缴纳社保,但此时新入职的员工因为工作不熟悉、安全意识不到位,发生工伤的机率比较大,那么有没有办法减轻公司的赔偿责任呢?
我们今天就来讨论下这个实务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下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工伤保险的法律概念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无论责任在个人还是企业,他们都能获得社会保险待遇。
这种待遇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以及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这种制度是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来实现的。因此,工伤保险又被称为职业伤害保险。
二、工伤保险缴纳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但社会保险缴纳又与签订劳动合同不同,由于社会保险缴纳需要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办理相关手续,无法在劳动者入职当天为其立即缴纳。
因此《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手续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也即“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公司应缴未缴工伤保险的责任
1.行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四、补缴社保享受工伤待遇的争议观点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是否能够通过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使劳动者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拨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实务中有以下两种观点:
肯定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只要在法定的一个月期间内,应当仍然可以正常缴纳社保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否定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也即工伤保险基金只能拨付工伤职工参保后新发生的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和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工亡职工参保后新发生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参保前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人社部门的权威回复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2.关于“新发生费用”的界定
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五、郧和律师实务建议
对于企业来说,补缴社保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新发生的费用”里,最具止损意义的部分是工伤医疗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医疗费,必定是工伤的重要支出,早补缴早转嫁;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是工伤伤残等级里最严重的级别(一级最严重,程度依次递减),按法律规定伤残津贴是需要按月支付的,从受伤时开始支付直至伤者本人死亡时止,一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对于受严重工伤的情况,若补缴了社保,相当于工伤保险基金代替企业供养伤者至死;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湖北省平均工资的6个月-22个月工资不等,具体视伤残等级而定。
六、郧和律师实务指引
企业发生工伤后补缴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员工权益的一种体现。企业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了解并补缴工伤保险,以保障员工的权益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补缴工伤保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 申请时限:企业应在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申请补缴工伤保险费,逾期将无法享受补缴的权益。

  2. 补缴金额计算:企业在补缴工伤保险时,需要准确计算未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可以通过查询工伤保险费率表或咨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确定具体的补缴金额。

  3. 保留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在补缴工伤保险后,应妥善保留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备日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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