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无情人有情,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广大群众积极、踊跃的捐赠行为加速了2020春天的到来,但同时也暴露出捐赠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2020年2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
“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我们就大众普遍关心的捐赠方面三个问题进行法律解读:
【问题一】:虽然部分“红十字会等公益组织”存在各种问题,但大众为何仍然选择“红十字会”进行捐赠?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 大众选择通过法定途径捐赠目的有三:
其一,通过捐赠为“新冠病毒肺炎”的防治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二,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上述组织专门从事捐赠方面事务,调配、运输、组织、统筹协调能力更强;
其三,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文件第一条明确指出:“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法律强调只有向“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本文简称“公益组织”)进行捐赠,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换言之,如果我们直接向某医院进行捐赠,而该医院既不是法律规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也不是“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那么该笔捐赠属于民事赠与,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公益捐赠行为,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该种捐赠行为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捐赠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注:
1.当年有扣除资格的公益性捐赠团体名单可至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政府部门网站进行查询;(例如:湖北省民政厅2019年下发《关于公布2018年度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通知》我们可以知道,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具有2018年度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
2. 公益性捐赠要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问题二】:捐赠财产种类不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本次疫情期间,阿里巴巴宣布,设立十亿元医疗物资供给专项基金,直接采购医疗物资,定点送往湖北的医院;
中国平安宣布,为全国800万疾控和医护人员无偿提供专属风险保障,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保驾护航;
河南许昌市胖东来超市捐款现金5000万元。
我们依据每类捐赠财产缴纳税种的不同,将捐赠财产分为:
现金、实物和服务三类,捐赠人因所捐赠财产不同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依据上述表格内容,在增值税缴纳方面,无偿捐赠现金或提供服务均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在捐赠货物方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内容,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自产、委托加工、购进货物被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在所得税扣除方面,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明确规定了相应扣除标准,在此提醒大家注意,捐赠时也要量力而行,事先设计好捐赠支出,避免因税负过高反而导致自顾不暇。
【问题三】:爱心人、爱心企业在捐赠活动中的权利义务?
作为捐赠人的爱心人和爱心企业,在捐钱捐物捐服务的过程中,有哪些主要的权利义务或注意事项呢?
1、公益性捐赠人应当诚实守信,不能反悔。
根据《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不能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面前说大话,不能诈捐,说出来便产生了法律效力。
2、捐赠人有权查询、监督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虽然,在本次疫情中进行捐赠行为属不可撤销赠与合同。
但捐赠后,如受赠主体出现挪用、侵占等情况,作为捐赠人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权益,监督受赠人行为直至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以更好的规范捐赠行为。
3、受赠人应当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捐赠财产,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必受追究。
《公益事业捐赠法》二十九条:
“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退还所用、所得款物,并处以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前款追回、追缴的捐赠款物,应当用于原捐赠目的和用途。”
在这个多难兴邦、共克时艰的重要环节,我们每个人都应以自己的方式共筑疫情防控战线,愿2020年抗疫胜利的春天不要来的太晚。
新冠肺炎期间,个人、企业公益捐赠为什么选择“红十字会”等公益组织?
作者:刘智萍 吴越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病毒无情人有情,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广大群众积极、踊跃的捐赠行为加速了2020春天的到来,但同时也暴露出捐赠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