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一般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没有了劳动关系,也就无法谈及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工伤待遇等问题。确认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但现实生活中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依然存在。
那么,在未签订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今天就将相关规定简要汇总如下。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劳动法》
第16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机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文号: 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主席令 第80号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通知》第四条而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认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通知》要求,劳动者也需要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
《通知》虽然比较具体地阐述了哪些凭证可以作为证据,但在现实中,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规避风险,故意不制作相应的凭证或根本不让劳动者有机会得到相应的凭证,让劳动者搜集证据时很难入手。所以,建议劳动者不妨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印证或者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同一用人单位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二、单位开的一些相关用工证明、通知等。
三、用人单位打的一些白条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发生劳动争议前签的一些协议。
四、工作过的相关依据。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会产生工作凭证或依据,如登记表、值班表、工作证、考勤表、送货单、报表、销售凭证等等。这些工作凭证或依据一般都是劳动者能够直接接触到的,并且能够间接反映劳动者工作情况。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作者:乔磊来源:陕西榆林律师乔磊

在日常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一般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没有了劳动关系,也就无法谈及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工伤待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