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离职
12.规章制度内容不合理
规章制度条款应具有合理性,不完善、不合理、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同样不适用职工。如违反操作章程发生工伤概不负责的规定则是不合法的,要知道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无论劳动者在受伤时有无过错,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构成工伤或视为工伤的条件,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迟到一次即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则是不合理的,同样不适用职工。
13.以最低工资标准让职工带薪休假再行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一旦不想要某个职工了,就想着通过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以及带薪休假等方法辞退职工,以此规避或减轻赔偿金。然而,以最低工资标准的带薪休假本身就是违法的,职工可以用人单位恶意带薪休假为由主张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是得不偿失的。
1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起到监督作用,如果发生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必须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否则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而支付赔偿金。
15.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随意填写
发送给劳动者的解除通知书,应当载明具体的解除/终止理由,辞退理由前后不一或适用规章制度条款错误,都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另外,在信息系统中办理退工的理由也不应随意填写,否则可能影响离职劳动者申请失业金。一旦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无法申领失业金,用人单位则会面临劳动者索赔。
四、关于休息休假、社保公积金
16.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如前文所述,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用人单位亦应为其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7.要求劳动者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即使劳动者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用人单位仍无法免除其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责任。一旦劳动者向社保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不仅要为其补缴社保,还需支付高额滞纳金。
18.不缴纳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同样具有强制性,且最早可追缴至1999年4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之月起,不受所谓的2年时效限制。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逾期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1-5万元的罚款。
19.不批准婚假、产假、哺乳假、育儿假
部分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对职工申请上述假期不予批准,对休假期间仍应按照正常出勤发放的劳动报酬予以扣减,将休假情况与晋升、绩效及年终奖等挂钩,甚至对休假期间视为旷工,以上均属违法。
婚假、产假、哺乳假、育儿假是职工应享有的假期,在休假期间,劳动者视为正常出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出勤发放。若以旷工为由辞退的,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仅应当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还应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如生育津贴、哺乳期每天一小时的工资等。
20.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绝对不能辞退女职工
容易被职场歧视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具有法律上的特殊保护,但不代表其可以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除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解除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外,若该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以予以解除,且无需支付赔偿金。
21.只要交了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险就可以不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赔偿与商业保险赔偿适用“双赔”原则,用人单位主张抵扣的不予支持。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覆盖发生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部分工伤等级的伤残津贴等费用,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上述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常见的21个问题(下)
作者:范梦萍来源:海辉律师事务所

三、关于离职 12.规章制度内容不合理 规章制度条款应具有合理性,不完善、不合理、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同样不适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