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优惠?税收优惠一定是省税,或者是免税。
本期文章将重点讲解疫情后有哪些税可以省?哪些税可以免?
01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2020年第13号公告,公告规定:
2020年3月到5月期间,湖北省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全免。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3%降到1%。
适用企业类型,不只个体工商户
本公告名称为《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很多人觉得这个政策是仅针对个体工商户的。
后续国家税务总局出台2020年第5号公告《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明确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与13号公告同一天发布的国市监注2020年38号文件《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到了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所以,文件适用目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政策影响范围,不只小规模纳税人
即使是一般纳税人,不能直接享受到相应征收率的下降,但只要合作方有小规模纳税人,它的税率征收率的变动也将间接影响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案例如下:
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2月25日与一个消毒液生产厂家订立合同,约定订购消毒液200瓶,含税价格10000元,厂家提供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月15日交货。到交货时间,因公告规定,厂家只能提供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此时一般纳税人要求厂家扣除税率差,因为增值税是由买方承担的,增值税下降所产生的利益也由买家来享受。

在享受政策时需要注意,该政策只适用于纳税义务发生于2020年3月-5月。
纳税义务不等于开票时间,如有一笔交易,在1月就已交货、付款,到了3月再开票,征收率依然是3%,而非1%。
02
服务业增值税的免征优惠政策
2020年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第8号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结束,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问:免征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答: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
专票上有两部分,不含税价格和税额,其中税额用来抵增值税。因为增值税已免,所以税额不能再抵扣,这部分税额转移到成本费用中,这张进项的专用发票类似于普通发票。
问:免征增值税是否不能与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行业的加计抵减政策同时适用?
答:不是。
因为免征增值税的是从事公告提及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不是取得的所有收入。而加计抵减的是所有的进项,只要是规定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行业,所有的进项加计10%或者15%。
企业不仅有免税部分收入,还有其他收入(如餐饮酒店还可以卖烟酒,属于销售货物收入),在免税相关部分的进项转出后,其他收入对应进项仍可以加计抵减10%或15%。

一般情况下税收优惠政策是不能叠加使用的,但是这两个税收优惠却可以叠加。
具体如何叠加,并且灵活运用,把税收政策优惠用到极致,才是对企业财税人员、顾问税务律师的考验。
疫情后,企业有哪些可以适用的税收政策?
作者:王舒琪来源:天鸿律师

什么是税收优惠?税收优惠一定是省税,或者是免税。 本期文章将重点讲解疫情后有哪些税可以省?哪些税可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