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买来没多久就发生自燃,
保险公司能否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
拒绝赔偿?
一起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 情 简 介
2022年12月,A驾校向B汽车销售公司购置汽车一辆用于驾驶培训使用。之后,A驾校与C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投保车损险。
合同签订后,A驾校按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规范在该车加装了计时器。
2023年1月,该车辆停放时自燃。消防救援大队出具情况说明,载明起火原因为起火点位于该小车车头部位的发动机舱内;起火原因为该车的发动机舱内电气线路过载,从而引起本次火灾事故。
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为:存在因车电气线路过载,导致本次火灾事故的可能性。
A驾校找到C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且车辆加装计时器为保险合同中可免赔的改装行为,拒绝理赔。A驾校遂将C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消防部门及司法鉴定意见载明,案涉火灾事故发生原因系因发动机舱内电气线路过载。电气线路过载是否为车子质量问题引起,保险公司未提供相关直接证据。A驾校提供了车辆出厂检验合格证,就案涉车辆出厂合格进行了初步举证,仅凭B保险公司主张的消防部门及鉴定机构出具意见中载明起火原因系发动机舱内电气线路过载,及车子仅购买一个月左右就出现自燃事故等情节,不足以认定案涉车子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审理过程中,C保险公司未提出车辆质量鉴定,亦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案涉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教练车按规定应安装计时器。加装技术公司对此解释为加装行为未改变车辆本身的电气结构与布线。C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加装行为导致案涉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并导致本次的车辆自燃事故,应对此承揽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决B保险公司支付A驾校车损保险理赔款65310元。
法官提醒
广大车主在为爱车购买保险时,应询问清楚所投保险险种的赔偿范围及免赔范围。同时,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检修,按期保养,同时尽量减少对车子的改装、加装行为,避免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出现,减少引发事故和财产损失,保障人身安全。若车辆发生自燃,应在第一时间与消防、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
新购车辆自燃,保险公司赔不赔?
作者:邱丽萍来源:三明中院

新车买来没多久就发生自燃, 保险公司能否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 拒绝赔偿? 一起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 情 简 介 2022年12月,A驾校向B汽车销售公司购置汽车一辆用于驾驶培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