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经同意将房屋用于民宿经营,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来源:万益说法

文章摘要
一、基本案情 2022年1月8日,黄小鸭与王美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王美丽将其名下位于春江水小区的房屋出租给黄小鸭,租赁用途为会议接待。

一、基本案情
2022年1月8日,黄小鸭与王美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王美丽将其名下位于春江水小区的房屋出租给黄小鸭,租赁用途为会议接待。
2022年6月,王美丽获悉黄小鸭将出租屋用于民宿、日租经营,便向其提出异议。黄小鸭告知,该出租屋在不接待会议的情况下由民宿平台经营短租和日租项目。王美丽仍然不同意将出租屋用于民宿经营,双方争议无果。
后王美丽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与黄小鸭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黄小鸭辩称签租房协议时明确租赁用途为会议接待,而非自住,自己没有擅自转租及改变租赁用途,王美丽主张解除合同没有依据。
二、争议焦点
黄小鸭未经王美丽的同意擅自将房屋用于民宿经营,王美丽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吗?
三、律师观点
民宿、日租经营和会议接待明显系不同的房屋用途,黄小鸭在未经王美丽同意的情形下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711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的规定,王美丽有权要求解除与黄小鸭的租赁合同,如造成损失的,黄小鸭予以赔偿。
四、律师建议
1.如出租人对租赁物的用途有明确限制的,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用途进行明确约定,如“房屋租赁用途为自住,如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承租人如将租赁物用途改为民宿经营的,应当向出租人说明租赁用途、改建计划,得到出租人的许可后方可转变经营方向。由于公寓、民宿等建筑对消防条件有一定的要求,承租人应严格按照消防要求改建房屋和设备。
3.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在未经得同意的情况下将租赁物改为经营用途的,应及时采取制止行为。如出租人在明知承租人存在上述行为的情况下仍收取租金的,可以视为默认同意承租人改变房屋用途。
五、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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