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的私募基金之道

来源:安理律师

文章摘要
3月23日下午14点,在安理律师事务所第一会议室举办了2015年第一期的安理讲堂,本次讲堂由郭君磊律师主讲,题为《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战略》。

3月23日下午14点,在安理律师事务所第一会议室举办了2015年第一期的安理讲堂,本次讲堂由郭君磊律师主讲,题为《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战略》。十余名律师及助理参加了此次专题培训,并就“信托模式的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郭君磊律师首先分析了房地产开发的模式的变化,以此介绍了房地产企业选择私募股权基金的大背景,即金融将成为产业链的核心。其次简要分析了有限合伙企业模式、契约模式、信托模式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并着重介绍了信托公司在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同时以真实的案例入手,讲解了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的产品结构,过程中还特别提示律师在设计交易结构时要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才能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而后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出发,概括出了其在私募基金的合作中最关注的因素。
会后律师们就实际工作中遇到过的不合规的交易模式,及实务中劣后受益人的招募等问题,与郭君磊律师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以下是本次培训的讲稿,欢迎各位朋友阅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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