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闻实务|出钱拿不到权,股东如何跳出这个“坑”?

来源: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天下第一考”的司考界口诀繁多,公司法中就有个神口诀让考生耳目一新:“两年不开花、两年不结果、吵成一锅粥”,该口诀简化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的几个理由。

“天下第一考”的司考界口诀繁多,公司法中就有个神口诀让考生耳目一新:“两年不开花、两年不结果、吵成一锅粥”,该口诀简化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的几个理由。实务中常遇到受让他人公司股份的股东,出了钱却无权,惊觉跳入一个“坑”,那么该如何让法院最终支持股东无“坑”一身轻?就让实务律师以案说法,轻松get几招。
天闻世代专职律师彭家兵受公司股东委托,提起其入股的公司苏州飞腾汽车修理(以下简称“飞腾公司”)解散诉讼。该案法院最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飞腾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解散。我们来简单看下该案大致的事实情况。

类似上述,股东受让股份后却只能当个“花瓶”,眼睁睁看着瓶里的花一点点枯萎的情况下,股东被公司“套牢”,是否能申请解散?注意点又在哪里?
1 找对人
原告:必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被告: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可以当第三人。
2 说对事
“说对事”是公司解散诉讼决定“命运”的一步,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已难解决。一旦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问题,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无法实现,利益就可能遭受损失,那么什么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很多人容易认为“公司处于亏损状态”=“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其实不然,即使尚未处于亏损状况,也能申请解散。
在彭律师主办的案件中,法院认为“由于飞腾公司的内部机制已无法正常运行,无法对公司的经营作出决策,即使尚未处于亏损状况,也不能改变公司的经营管理已发生严重困难事实”。那么,彭律师是从哪些方面入手的呢?
两年不开花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本案中,飞腾公司已持续6年未召开股东会,也就是无法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管理公司,股东会机制已经失灵。那么到底股东会会议是否有召开过,在证明这一点上,会议记录及举证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是关键的证据。另外,股东之间互为矛盾的关系,及股东无法正常行使职权的证据,可作为说明“公司管理困难内部机制无法正常运行”的要点。
两年不结果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尽管公司召开了股东会,但针对会议决议,股东表决时都无法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也就是只有“花”结不了“果”,那么,这种情况持续两年以上,股东会机制也属于处于失灵状况,公司内部是否能正常运营需要打上大大的问号了。
吵成一锅粥
——公司董事长长期冲突,且股东会解决不了,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常言道:“家和万事兴”,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在于“人合”,一旦管理层出现难以调和的僵局,丧失了“人合性”基础,公司对内的管理或是对外的经营难以避免会出现“一锅粥”的情形。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律条款拟定,是带有人文伦理的色彩。
注意要点
如果仅仅是股东的知情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害,或者是公司出现亏损、资不抵债等理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解散公司的。
3 按流程
1 原告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2 法院再三组织调解
(内容:转让股权、公司回购或减资等使公司存续的解决方案)
3 调解不成,法院作出判决
4 法院支持则进入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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