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及施行,加之今年疫情的爆发,道路货运成为驰援武汉的主力军,给我国道路货运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本文通过回顾我国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历程,诠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诞生的原因;深度挖掘我国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现状,探索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方向,为行业企业寻找到顺应时代发展的蛛丝马迹。
一、我国货物运输行业现状
首先,从我国货运总量统计情况图中(图一)可以看出,2011年-2018年,我国货运总量逐年增加。总体而言,我国货运总量保持波动上升态势。
图一:我国货运总量统计情况

2019年,我国各种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量差距非常明显。从下图(图二)可以看出,道路货物运输占据着我国货物运输行业的主导地位,约占73%;其次为水运和铁路,共占据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而我国民航运输业因起步较晚,所以总体上民航货运量的比重非常小。
图二:各种运输方式货物运输量所占比重

我国道路货物运输的发展和我国近年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密不可分。从我国道路总里程及密度统计情况图中(图三)可以看出,2011-2018年间我国道路总里程和道路密度呈稳定上升趋势。
图三:我国道路总里程及密度统计情况图

另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19货运物流行业报告》指出了道路货运行业发展呈以下六大趋势:
道路货运市场货源增速放缓、需求升级;
货运市场朝着市场组织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货运企业效率化、精细化持续上升;
货运行业更加数字化、平台化、协同化创新;
货运场站、公铁多式联运拓展方向;
行业政策环境日益改善。
结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货运一直以来并将持续以道路运输为主,由于道路货运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道路货运总量也保持低速增长。在“互联网+”和“智慧物流”等概念的主导下,依托于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已迎来新的拐点,道路货运市场的竞争格局也将改变。
二、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规范定义
我国的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主要包括哪些类别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可以知道道路货物运输业属于门类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第54大类(道路运输业)中的543中类,泛指所有道路的货物运输活动。其中又包括小类5431(普通货物道路运输)、5432(冷藏车道路运输)、5433(集装箱道路运输)、5434(大型货物道路运输)、543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5436(邮件包裹道路运输)、5437(城市配送)、5438(搬家运输)和5439(其他道路货物运输)。各小类具体指代如下内容:
三、“无车承运人”概念的引进
“无车承运人”概念最初来源于美国,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无船承运人在道路货运中的发展。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以及细致分工,也出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无车承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是指不具有货运车辆却能从事道路货运的主体(包括个人或组织),并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货主)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再通过外包形式委托实际承运人(司机),完成道路货运任务,且承担全程货运责任。通过定义,可以看出“无车承运人”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对于真正的托运人而言,其承担了承运人的角色,为托运人提供高效的运输和物流配送;另一方面,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为托运人地位,为实际承运人提供物流保障和降低运输风险。
同时,“无车承运人”多为轻资产企业,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主要从事货物分拨及运输组织、方式、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且主要特征是凭借对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多样化业务形式的创新运作,实现自身的价值,达到多方利益共赢的目的。这也是“无车承运人”运作的主要模式。
四、从“无车承运人”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或称“网络货运经营者”)是从“无车承运人”概念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结合“无车承运人”和互联网,指道路货运经营者依靠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整合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为托运人匹配合适的运输主体;再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且托运人直接向实际承运人交付托运货物,而后由实际承运人运送货物并将其交付收货人,其运营形式与“无车承运人”基本一致。但在“无车承运人”基础上更进一步的是,“网络货运经营者”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道路货运业相结合发展的道路货运新业态、新模式,也是未来“互联网+”高效物流业的主流趋势。
对“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概念模式的规范和推广,是政府为加快推进我国“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所作出的重大改变。交通运输部为了尽快实现“互联网+”物流货运,于2016年进行了“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并由有关部门归纳总结试点过程中发现的经营规范、市场监管、市场秩序、责任承担、法律风险问题等,再结合我国传统物流货运行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无车承运人”改为更为规范、更符合“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货运经营者”。《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从政策法规上已明确对道路货物运输创新模式的借鉴,对促进当前物流业降本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在“互联网+”高效物流的时代背景下,在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出台的过程中,行业企业更应牢牢把握转型契机,规范自身运作模式,在转折中找到机遇,最大程度的实现自身价值及发展。
随着《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及施行,加之今年疫情的爆发,道路货运成为驰援武汉的主力军,给我国道路货运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本文通过回顾我国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历程,诠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诞生的原因;深度挖掘我国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现状,探索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发展方向,为行业企业寻找到顺应时代发展的蛛丝马迹。
一、我国货物运输行业现状
首先,从我国货运总量统计情况图中(图一)可以看出,2011年-2018年,我国货运总量逐年增加。总体而言,我国货运总量保持波动上升态势。
图一:我国货运总量统计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2019年,我国各种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量差距非常明显。从下图(图二)可以看出,道路货物运输占据着我国货物运输行业的主导地位,约占73%;其次为水运和铁路,共占据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而我国民航运输业因起步较晚,所以总体上民航货运量的比重非常小。
图二:各种运输方式货物运输量所占比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我国道路货物运输的发展和我国近年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密不可分。从我国道路总里程及密度统计情况图中(图三)可以看出,2011-2018年间我国道路总里程和道路密度呈稳定上升趋势。
图三:我国道路总里程及密度统计情况图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另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19货运物流行业报告》指出了道路货运行业发展呈以下六大趋势:
道路货运市场货源增速放缓、需求升级;
货运市场朝着市场组织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货运企业效率化、精细化持续上升;
货运行业更加数字化、平台化、协同化创新;
货运场站、公铁多式联运拓展方向;
行业政策环境日益改善。
结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货运一直以来并将持续以道路运输为主,由于道路货运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道路货运总量也保持低速增长。在“互联网+”和“智慧物流”等概念的主导下,依托于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已迎来新的拐点,道路货运市场的竞争格局也将改变。
二、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规范定义
我国的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主要包括哪些类别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可以知道道路货物运输业属于门类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第54大类(道路运输业)中的543中类,泛指所有道路的货物运输活动。其中又包括小类5431(普通货物道路运输)、5432(冷藏车道路运输)、5433(集装箱道路运输)、5434(大型货物道路运输)、543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5436(邮件包裹道路运输)、5437(城市配送)、5438(搬家运输)和5439(其他道路货物运输)。各小类具体指代如下内容:
543 | 道路货物运输 | 指所有道路的货物运输活动 | |
5431 | 普通货物 道路运输 | 指对运输、装卸、报关没有特殊要求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 |
5432 | 冷藏车 道路运输 | 指农产品、食品、植物等货物始终处于事宜温度环境下,保证产品质量的配有专门运输设备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 |
5433 | 集装箱 道路运输 | 指以集装箱为承载货物容器的道路运输活动。 | |
5434 | 大型货物 道路运输 | 指具备长度超过6m,高度超过2.7m,宽度超过2.5m,质量超过4t中一个及以上条件货物的道路运输活动。 | |
5435 | 危险货物 道路运输 | 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报关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道路运输活动。 | |
5436 | 邮件包裹 道路运输 | ||
5437 | 城市配送 | 指服务于城区以及市近郊的货物配送活动的货物临时存放地,在经济合理区域内,根据客户的要求对物品进行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 |
5438 | 搬家运输 | ||
5439 | 其他道路 货物运输 | 指其他未列明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
三、“无车承运人”概念的引进
“无车承运人”概念最初来源于美国,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无船承运人在道路货运中的发展。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以及细致分工,也出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无车承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是指不具有货运车辆却能从事道路货运的主体(包括个人或组织),并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货主)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再通过外包形式委托实际承运人(司机),完成道路货运任务,且承担全程货运责任。通过定义,可以看出“无车承运人”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对于真正的托运人而言,其承担了承运人的角色,为托运人提供高效的运输和物流配送;另一方面,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为托运人地位,为实际承运人提供物流保障和降低运输风险。
同时,“无车承运人”多为轻资产企业,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主要从事货物分拨及运输组织、方式、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且主要特征是凭借对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多样化业务形式的创新运作,实现自身的价值,达到多方利益共赢的目的。这也是“无车承运人”运作的主要模式。
四、从“无车承运人”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或称“网络货运经营者”)是从“无车承运人”概念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结合“无车承运人”和互联网,指道路货运经营者依靠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整合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为托运人匹配合适的运输主体;再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且托运人直接向实际承运人交付托运货物,而后由实际承运人运送货物并将其交付收货人,其运营形式与“无车承运人”基本一致。但在“无车承运人”基础上更进一步的是,“网络货运经营者”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道路货运业相结合发展的道路货运新业态、新模式,也是未来“互联网+”高效物流业的主流趋势。
对“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概念模式的规范和推广,是政府为加快推进我国“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所作出的重大改变。交通运输部为了尽快实现“互联网+”物流货运,于2016年进行了“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并由有关部门归纳总结试点过程中发现的经营规范、市场监管、市场秩序、责任承担、法律风险问题等,再结合我国传统物流货运行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无车承运人”改为更为规范、更符合“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货运经营者”。《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从政策法规上已明确对道路货物运输创新模式的借鉴,对促进当前物流业降本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在“互联网+”高效物流的时代背景下,在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出台的过程中,行业企业更应牢牢把握转型契机,规范自身运作模式,在转折中找到机遇,最大程度的实现自身价值及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