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银行账户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有权机关冻结后的刑事危机应对

来源: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如果银行账户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等有侦查、调查权机关冻结,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危机应对律师介入。

如果银行账户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等有侦查、调查权机关冻结,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危机应对律师介入。首先识别刑事危机,对银行流水、交易合同等进行核查,进而对冻结原因、冻结依据合法性、涉嫌罪名进行分析;其次,准备应对方案,例如收集排除涉案嫌疑、证明款项是善意取得、证明资金合法性的证据材料,与办案机关沟通,最大化争取合法权益。


刑事危机的识别


账户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冻结后,首先通过核查银行流水、询问银行工作人员等分析、确定冻结原因,识别可能触及的刑法罪名,然后根据不同罪名制定危机应对方案。


(一)办案机关冻结账户资金的法律依据


银行账户被办案机关冻结,意味着账户资金与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有密切关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二) 协助当事人开展自我排查


平时交易对象复杂、资金往来密集、交易频次高,如明确自身没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账户很可能是因为交易对象涉嫌犯罪而被冻结。如果存在出借、出售银行卡或者贷款“刷流水”等违法行为,那可能是自身违法行为受到办案机关注意或账户流入赃款而被冻结。


(三)联系银行获取有效情报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十五条:“有关单位接到公安机关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对涉案财物予以冻结,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泄露有关信息。有关单位办理完毕冻结手续后,在当事人查询时可以予以告知。”又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第二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手续后,在存款单位或者个人查询时,应当告知其账户被冻结情况。被冻结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冻结有异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联系。”账户被冻结后,当事人可以联系银行尽可能了解情况,包括冻结的金额、期限等。更重要的是,尽可能了解到决定冻结的办案机关、办案人员联系方式、涉及的案件名称等信息。


(四)全面复盘银行流水,全方位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刑事危机


从银行交易流水的细枝末节,发现、分析可能存在的刑事危机,提前识别,确定危机应对思路,以求应对周全。例如,本团队在处理外贸行业企业主名下多个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后的刑事危机应对案件时,通过全面复盘银行流水后发现,有多个银行账号会在每月下旬固定向当事人转账。通过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和进一步分析,团队帮助当事人准确识别出洗钱、非法经营两个刑事危机,为后续开展刑事危机应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账户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冻结后的危机应对


(一)与办案机关、办案人员良性沟通


与办案人员沟通时,要确认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咨询办案人员被冻结账户关联刑事犯罪的具体罪名。询问办案人员如何配合、如何尽快争取解冻账户、需要提供何种材料等。与办案人员应建立良性的沟通渠道,一方面,便于了解案件进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我们针对案件情况的变化作出及时应对和汇报。比如笔者之前处理的一个案件,公安机关要求当事人自行提交与涉案账户有关的五年内银行流水以及相关交易合同。当事人最初不清楚怎样提交材料能让办案单位清楚知悉事情全貌并帮助自己及时解除刑事危机。在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将办案单位需要的材料仔细梳理,对有利于自己的材料作出重点说明,不仅有助于办案单位工作,也有助于当事人洗清自身嫌疑。


(二)准备书面材料,详细说明账户资金性质


为有效应对这类危机,我们往往会针对涉案交易的合法性、是否存在善意取得情形等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将其提交给办案机关,并与办案机关面对面沟通,释理说法,尽最大努力说服办案人员尽早解冻银行账户。此处提到的办案机关,随着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针对不同办案机关、不同程序阶段,有针对性地提出账户解冻理由尤为重要。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重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说明资金是否为刑事涉案财产,以及应否被处置等。


(三)冻结措施违法的应对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五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危机应对过程中,办案机关采取冻结措施违反法律规定,我们会向法律监督机关申请法律监督,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本团队曾办理的某大型私募基金账户被冻结案件,通过检察监督,迅速将全额冻结变更为限额冻结,帮助客户解决数亿元的流动资金问题。


综上,银行账户因涉刑事案件被冻结,意味着当事人可能遭遇刑事危机。本文从“刑事危机识别”与“危机应对策略”两方面详细阐述,旨在为当事人提供系统化的刑事危机应对解决方案。在刑事危机识别层面,需以《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规定》等规范为基准,通过账户交易回溯、复盘、联系银行获取有效情报等手段,着重排查异常资金流动节点,结合银行反馈信息,精准定位涉案资金性质及关联罪名风险。在危机应对层面,应以程序与实体并重为原则:一方面针对超范围冻结、超期冻结等违法情形,应依法通过申诉、控告、复议、检察监督等途径主张权利。另一方面通过与办案人员良性沟通、准备证据材料等方式向办案机关阐明资金合法来源,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在此过程中,须注重与办案人员的专业化、良性沟通,避免对抗性思维,善用法律文书构建对话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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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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