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 | 北京金融法院
编者按
北京金融法院将提高办案质量、打造精品案件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导向,高水平搭建金融审判智库平台,加强金融类案标准化审理,建立规则创设类案件管理、典型案例发布等系列制度规范。在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新类型金融纠纷比较集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较高,其中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今天“金典案例”栏目推出一期仲裁执行的典型案例,供读者品鉴。
引入担保机制打破清算僵局,在投资债权得以实现的同时保障基金潜在债权人得到救济
——邵某申请强制执行北京某基金公司仲裁执行案
01
基本案情
某仲裁委裁决北京某基金公司以其管理的A基金财产向邵某支付基金赎回款100万元。邵某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A基金无可供执行财产,强制执行陷入僵局。A基金持有B基金全部基金份额,B基金依法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支付给A基金,由A基金用于向邵某支付基金赎回款。该案中,B基金管理人已失联,清算陷入僵局。B基金未经合法有效清算,可能存在潜在债权人。强制执行B基金财产可能会损害B基金潜在债权人的利益。为兼顾相关方利益,邵某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供担保,申请执行B基金财产。如B基金潜在债权人出现并主张权利,邵某愿意在该案中执行B基金财产范围内以其担保财产赔偿。北京金融法院对邵某的申请予以准允。引入担保机制平衡申请执行人投资债权实现与基金潜在债权人救济之间的关系,打破了基金清算僵局,创新了执行工作机制,也助力了投融资发展。
02
典型意义
编者按
北京金融法院将提高办案质量、打造精品案件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导向,高水平搭建金融审判智库平台,加强金融类案标准化审理,建立规则创设类案件管理、典型案例发布等系列制度规范。在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新类型金融纠纷比较集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较高,其中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今天“金典案例”栏目推出一期仲裁执行的典型案例,供读者品鉴。
引入担保机制打破清算僵局,在投资债权得以实现的同时保障基金潜在债权人得到救济
——邵某申请强制执行北京某基金公司仲裁执行案
01
基本案情
某仲裁委裁决北京某基金公司以其管理的A基金财产向邵某支付基金赎回款100万元。邵某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A基金无可供执行财产,强制执行陷入僵局。A基金持有B基金全部基金份额,B基金依法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支付给A基金,由A基金用于向邵某支付基金赎回款。该案中,B基金管理人已失联,清算陷入僵局。B基金未经合法有效清算,可能存在潜在债权人。强制执行B基金财产可能会损害B基金潜在债权人的利益。为兼顾相关方利益,邵某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供担保,申请执行B基金财产。如B基金潜在债权人出现并主张权利,邵某愿意在该案中执行B基金财产范围内以其担保财产赔偿。北京金融法院对邵某的申请予以准允。引入担保机制平衡申请执行人投资债权实现与基金潜在债权人救济之间的关系,打破了基金清算僵局,创新了执行工作机制,也助力了投融资发展。
02
典型意义
面对私募基金产品行业特有的交易结构和发生风险后出现如嵌套、清算僵局等困境,北京金融法院在执行阶段展现了高度的适应性,在个体债权实现与整体清算秩序、执行效率与潜在公平之间建立平衡,从被动裁判转向主动塑造可预期的市场规则。该案在2025年金融街论坛金融法治平行论坛发布。
供稿 | 张守国
编辑 | 张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