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冻结“无辜”银行账户之解冻实务

来源: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一、“无辜”账户被公安冻结的原因 近两年,个人或者公司的银行账户莫名被公安冻结的现象频频发生,最主要原因是这些账户收到涉嫌违法犯罪所得的款项或“非法收汇”,公安机关顺着资金流向冻结相应的收款账户。

一、“无辜”账户被公安冻结的原因
近两年,个人或者公司的银行账户莫名被公安冻结的现象频频发生,最主要原因是这些账户收到涉嫌违法犯罪所得的款项或“非法收汇”,公安机关顺着资金流向冻结相应的收款账户。
二、解冻的时间
1、3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经查明冻结财产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解除冻结,并书面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规定,能主动解冻的账户一般在3日内就会解冻,但主动解冻的情况比较罕见。
2、6个月至1年: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第十八条“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冻结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自动解除”规定,如果被冻结人并无迫切使用该银行账户及其中资金之需求,可以等待6个月。当然可能等来的结果是办案机关“续冻”6个月的结果。另外,如果办案单位“不作为”,在采取冻结措施时积极,但是对于解除冻结采取消极态度,那么就容易导致本该在3日内解除的情形,却拖延到6个月后、甚至12个月后才“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3、1至2年:待公安机关处理完毕案件后解冻,时间一般一年到两年不等。
4、极端情形:多个公安机关同一时段或同时对账户均采取了冻结措施,导致银行账户根本无法正常使用。
三、解冻的实务
1、及时行使知情权。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第二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手续后,在存款单位或者个人查询时,应当告知其账户被冻结情况。被冻结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冻结有异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联系”规定,被冻结人可联系银行了解冻结情况,包括冻结的机关名称、冻结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一般银行会有详细的跟办民警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最好取得跟办民警的联系方式。
2、核查关联账户。核查被冻结的账户是否有关联账户或密切往来账户,避免“连环”冻结,即涉案款项流经的账户均被冻结。
3、与跟办民警进行联系。重点了解具体哪几笔的银行流水存在问题,包括时间、金额、流向、发生的基础交易、受害人报案的理由及涉嫌罪名等相关信息。一般公安机关都会要求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办案机关来当面说明情况。
4、自查银行流水。有针对性对涉嫌存在问题的流水明细结合交易的买卖合同时间、金额进行复盘自查,自行查找可能导致冻结操作的可疑行为,排除是否存在个人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5、积极准备证明材料,提交至办案机关。准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情况说明书(提出解封申请及解封的事实与理由)、交易的合同、订单、送货单、支付凭证,拟证明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及款项的合法性。
6、注意事项:若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仍需到场配合调查,则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一般参考公安侦查阶段为2-3个月左右,建议当事人耐心等候公安初步侦查完毕后才动身;(2)避免一人前往,由律师陪同前往或者由律师代为前往处理此类事项;(3)考虑公安机关要求当事人“退赔”款项的情况,最常见的是公安机关要求当事人“退回”涉案的款项。
7、救济措施:在配合调查后,公安机关仍“怠于”处理,则当事人可以主动申诉、控告。
四、引以为戒 如何防范
笔者在办理该类解冻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合规收款的重要性。建议在发生收款业务之前,对交易对手进行必要的了解、调查,有条件的要求交易对手提供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明;对于外汇收款,建议通过合法合规的收结汇机构办理收结汇手续,避免或有效降低发生账户被公安冻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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