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康未成年人保护小组提案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采纳

来源:文康法律观察

文章摘要
2023年9月20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经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9月20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经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重点就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等诸多风险作出规定。在该条例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时,文康律师事务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小组组织多位专业律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以及国内外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规定进行了仔细研究,并结合律师办案经验,提出了合理化的立法建议。其中,《关于网络欺凌的提案》《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租售网络账号的提案》两项提案被《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四十六条部分采纳。
近年来,互联网迅速发展,在线娱乐软件和程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涌入。互联网在丰富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出台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成必然之势。
从2016年9月,国家网信办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到2023年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6号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历经7年,我国第一部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法案终于出台落地。该条例的公布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义重大,体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1.在网络欺凌预防方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对未成年人网络欺凌事前预防方面作出相关规定,但现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义务,与文康未成年人保护小组《关于网络欺凌的提案》内容高度契合。
通过考察国外预防网络欺凌的立法经验,文康未成年人保护小组发现很多国家着重发挥网络运营者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出了网络运营者通过技术手段在事前预防网络欺凌领域的机制,从而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在网络沉迷防治方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指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号租售服务。该条款基本完全采纳文康律师《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租售网络账号的提案》。
文康未成年人保护小组通过相关调查,认为在日常实践中,存在网络平台或个人向未成年人租、售、出借网络账号的行为,在网络游戏账号方面表现尤甚,部分甚至可以跳过身份识别系统直接登录,该行为将导致相关部门的努力功亏一篑。完善、有效的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因此针对该租售、出借行为应设置禁止性条款并界定法律责任,从而为未成年人合理使用互联网提供重要保障。
同时,该条例也有一些其他亮点:
1.突出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条例》设置专章规范网络信息内容,明确规定两类关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支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优秀文化,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播低劣,恶俗等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不利的信息。
同时明确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义务,加强国家网信、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协作,为未成年人安全使用互联网保驾护航。
2.健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条例》第四章规定了不同主体的责任,从网络服务提供者,尤其是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再到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义务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责任,最终建立起一个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全方面保护网。
3.重视培养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条例》明确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不仅强化了学校网络素养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在校期间学生上网管理制度,还对监护人的家庭教育也做出相关规定,要求监护人指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保护软件。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从而助力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同时,通过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有效识别功能,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设置的未成年人模式或者未成年人专区等,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服务时,避免不良信息的影响。
4.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条例》要求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同时也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
文康未成年人保护小组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建议紧锣密鼓地开展的一系列工作,最终两项提案得到支持和采纳,这不仅体现出文康未成年人保护小组对立法建议工作的高度支持和责任担当,同时也说明文康未成年人保护小组深刻践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好儿童守护使者”的成立理念。
未来,文康未成年人保护小组将继续努力,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特点和社会实际,提供预防、引导、纠正和救助相结合的法律服务模式,并继续关注相关立法,提出立法建议,同时通过普法宣讲、纠纷化解、法援援助和慈善捐助等形式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文康未成年人保护小组将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等开展合作,整合所内外相关资源,有序开展公益普法等各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以期在青岛、山东乃至全国范围内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发出文康声音,持续肩负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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