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定终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常识

来源:摩尔精律

文章摘要
0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但没有终止时间,不代表一签定终身,也不是不可解除。

0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但没有终止时间,不代表一签定终身,也不是不可解除。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不能解除”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由于不少人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的正确认识,所以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
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
0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第一 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第二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第三 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第四 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种方式:
1、协商解除;
2、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
03 精益化法律指引
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定程度上表示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这样的合同期限可以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的用工风险。
但,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应当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情况进行追踪管理,发现员工符合法定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及时与员工协商签订事宜,避免出现漏签情况导致用人单位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如果是员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且提出续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首先应审查的是该员工与企业间的用工情况是否满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定情形。
如果判断的答案是肯定的,且企业愿意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双方达成合意,劳动合同续签成功。如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则要承担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企业若因此终止双方间劳动合同关系的,还将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即: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传说中的2N)。
二、注意规章制度的制定,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有效管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过失性辞退的有关规定,当员工出现: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条件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用人单位应把以上所涉及的情形和适用条件在规章制度中进行明确,当规章制度健全并且执行到位,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的行为违反了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与员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用工制度管理的重点难点,若企业对此一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节点缺乏清晰认识,以致在续订过程中落入别人可能预设陷阱,则将在法律上陷入被动。
故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更应在过程中对其进行动态掌握,注意法律规定的相关时间节点问题,以降低人力资源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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