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异常被公安机关冻结之法律应对指引

来源: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客户咨询】 梁律师,我们公司银行账户突然被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告知说是涉嫌犯罪资金需要配合公安调查,可是,我们公司一直是守法经营,如果是因第三方的违法犯罪,我们会承担责任吗,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

【客户咨询】
梁律师,我们公司银行账户突然被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告知说是涉嫌犯罪资金需要配合公安调查,可是,我们公司一直是守法经营,如果是因第三方的违法犯罪,我们会承担责任吗,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
【郧和律师】
近年来,随着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不断涌现,犯罪主体诈骗手段的不断升级,公安机关及银行系统在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加大了对公司及个人客户的监管力度,对于一些转账频繁,经营异常的账户,存在着被公安机关及银行系统冻结账户的风险,本文将对账户被冻结的法律规定和救济途径进行梳理,以期提供实务指引。
一、公安机关冻结银行账户的依据
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赃款赃物,可以将涉案的赃款赃物全部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名下的房产、车子、银行卡、股票、证券、股权等全部财产,都会部分或者全部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方便查明案件事实,也方便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等刑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二、公安机关冻结银行账户的原因
1.银行卡及卡内资金,可能与犯罪行为人有关
2.银行卡及卡内资金,与公安侦办刑事案件相关联
三、公安机关冻结银行账户的程序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帐户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
1.侦查工作中需要冻结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数额、冻结期限、冻结范围以及是否及于孳息等事项。
3.《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应送交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邮政部门、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公司登记机关和银行间市场交易组织机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机构、银行间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同意设立的黄金交易组织机构和结算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应当在相关通知书回执中注明办理情况。
4.有关单位接到公安机关《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对涉案财物予以冻结,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5.有关单位办理完毕冻结手续后,在当事人查询时可以予以告知。
四、公安机关对银行账户冻结期限
1.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或者投资权益等其他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
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对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的期限可以为一年。
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
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五、法律应对及实务指引
1、先行排查自身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如果发现银行卡被冻结的时候,需要首先进行自查,是否曾经参与或被动参与过违法犯罪活动。
2、通知客户或亲朋好友,不再向该账户付款。
3、向冻结银行查询了解冻结信息。
银行卡被冻结后,可联系开户行了解冻结情况,包括冻结时间、冻结期限、冻结机关、冻结警官、联系电话、冻结编号、冻结缘由等详细信息,银行有义务提供。
法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第二十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手续后,在存款单位或者个人查询时,应当告知其账户被冻结情况。被冻结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冻结有异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联系。
4、核查持卡人的其他账户是否也被冻结。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可能会将持卡人名下的所有账户一并冻结。持卡人应当及时查询是否还有其他账户被冻结,如有则尽快像开户行询问冻结的机关名称、冻结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与冻结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争取尽快解除冻结。
如果根据排查和落实,自己及身边亲友并无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联系办案机关,了解冻结的原因及沟通处理方案,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尽快解除银行卡的冻结。
6、咨询、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处理。
如因自身或亲友涉嫌违法导致银行卡被冻结,自己无法评估处理方式及预估处理后果的情况下,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提出控告和申诉。
若经多次联系公安机关且已提交相应材料,仍未解除冻结措施的,可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不符合规定行为,应当立即纠正。
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存在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对申诉、控告事项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应当责令下级公安机关限期纠正,下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必要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就申诉、控告事项直接作出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查证属实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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