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快报 (20160125-20160131)

来源:海问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一、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31日,共有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重组预案: 公司名称/行业分类 重组方案 备注 南京港份有限公司(“南京港”)(002040) 主营业务:港口装卸、储存与中转。
一、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31日,共有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重组预案:

公司名称/行业分类

重组方案

备注

南京港份有限公司(“南京港”)(002040)

主营业务:港口装卸、储存与中转。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在现有油品业务的基础上增加集装箱业务。

南京港拟分别向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34.54%、20.17%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部分土地、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凯发电气”)(300407)

主营业务:铁路供电及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化设备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强接触网、供电系统的设计、安装督导能力,技术及产品线得到延伸。

凯发电气拟以现金收购Rail Power Systems公司100%的股权、天津保福电气有限公司49%的股权以及Balfour Beatty Rail Signal 公司100%的股权。

在德国设立收购主体Keyvia Germany进行收购。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601018)

主营业务:集装箱\铁矿石\原油装卸及综合物流及其他业务和贸易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得到增强。

宁波港拟向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85%的股份。

无。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意见为: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2015年6月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时信息披露的内容,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意见为: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永佳集团于2015年9月收购标的企业19名自然人股东股权的作价依据;2)该作价与本次重组评估作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永佳集团,请申请人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前永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意见为: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毛利率的合理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业绩承诺中是否包含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入的收益。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意见为: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中捷时代15%股权被冻结并涉诉的情形及解决措施,并说明是否构成本次交易完成的法律障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请申请人完善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补充披露对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意见为: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交易对方承诺净利润中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收入、利润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与台湾易游网路之间有无任何协议安排,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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