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纠纷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我国一直采用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并行”的保护模式。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权利人既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投诉。行政机关在处理知识产权投诉的过程中,除了可以依法采取行政管理措施之外,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主持行政调解。在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中,行政机关作为调解主体,凭借其专业的行业知识、管理经验以及资源优势,在其职责范围内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样能够快速化解纠纷,同时也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
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据重要位置。尤其在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纠纷中,行政调解的权威性和灵活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经行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仍然不能直接成为法院执行依据,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守约方还是需要依据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司法确认程序就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这一顾虑而设置,在调解协议上追加一道“保险”。
司法确认程序
司法确认程序是一种非诉讼程序,由法院对于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审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行政机关主持调解后,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将对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就会通过裁定的方式对其效力予以确认。经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行起诉。这种机制整合了行政机关的调解资源和法院的司法权威,能够有效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增强调解协议的公信力。
司法确认程序的核心
“快速”是司法确认程序的核心,为了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虹口区人民法院与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优化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之间的衔接机制,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最大限度降低纠纷解决的诉讼成本,促进知识产权纠纷矛盾化解。
近日,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通过“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得到了高效、实质性化解。
民以食为先,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均为上海市内餐饮有限公司。被告B公司未经授权在线上外卖平台使用了原告A公司的“人和馆”商标,A公司发现后向虹口区知识产权局举报。经虹口区知识产权局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权利人相关损失。
为妥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吃下“定心丸”,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虹口区知识产权局建议并指导当事人提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申请。在签署司法确认申请书后,虹口区知识产权局通过“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当场将调解笔录、协议等材料通过线上的形式发送至虹口区人民法院。
收到司法确认申请材料后,虹口区人民法院立即将材料分配至专业资深法官,经依法审查,法官确认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当天就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短短一天的时间,这起商标侵权纠纷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而这,只是虹口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探索“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实践的缩影。
2023年以来,虹口区人民法院与虹口区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合作协议》《关于涉专利侵权纠纷协同保护的合作协议》,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方面共同进行了多方面、多维度的探索,持续优化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充分整合行政与司法保护力量,着力为权利人提供多元、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途径。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权利人因损害赔偿问题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调解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虹口法院高效化解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作者:蔡祎雯 蔡雨茜来源:上海虹口法院

知识产权纠纷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我国一直采用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并行”的保护模式。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权利人既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