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咱在商业活动里,仲裁协议可是企业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可要是这仲裁协议约定能向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可就有点麻烦啦!这份看似“双重保险”的条款,实则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小的困扰。那么,面对这样的“多选困境”,企业应如何应对,确保权益不受损害呢?
倘若发生纠纷并存在这种情形,应如何处理?
咱们先得清楚,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得有请求仲裁的意思、仲裁事项,还得选定仲裁委员会这些关键内容。那要是在合同中约定了多个仲裁机构,该咋整呢?这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
要是约定能向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可以自己选一个去申请。要是只约定了仲裁地点,而且那地方就一个能仲裁的委员会,那它就是“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要是约定地点有两个或更多能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也能选一个;前两款情形,要是当事人向不同的仲裁委员会分别申请仲裁,先受理的那个委员会有权管。
那企业得注意啥呢?
要加强合同管理,签合同的时候重视仲裁条款,不清楚就找专业律师问问。还得做好风险评估和预防,定期审查合同,有风险就赶紧想办法。要是有争议,先跟对方好好沟通,实在不行再按合同约定来。
总之,遇到这种能向多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协议,当事人先协商选一个,协商不成协议就无效。仲裁协议对企业太重要啦,得好好设定,保证有效能执行,给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加上法治的“保护罩”。
仲裁协议多选,企业如何抉择?
作者:兰州仲裁委员会宣传部来源:兰州仲裁委员会

朋友们,咱在商业活动里,仲裁协议可是企业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可要是这仲裁协议约定能向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可就有点麻烦啦!这份看似“双重保险”的条款,实则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小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