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桂城街道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平西社区民警中队调解室接到中队移交的治安纠纷案件,平西治安调解室通过一次调解工作,化解了相邻店铺之间的治安纠纷。
一、案情回顾
梁某和符某都分别在平西市场经营快餐店,梁某经营的店铺在符某的店铺斜对面。因地势和排水管的走向问题,符某和其他相邻店铺的污水容易流向梁某的店铺。2020年9月5日17时,梁某因符某店铺流过来的污水问题找符某协商,随后双方发生口角,符某打了梁某两巴掌,梁某报警。双方就此事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治调委驻平西社区民警中队调解室调解。
二、调解过程
调解员通过民警制作的双方当事人笔录大致了解案发过程,跟梁某与符某释明法律,引导双方思考自己行为是否做错。符某承认自己动手打梁某的行为是错误的,自己诚心地向梁某道歉。梁某也表示是自己说话冲动了。调解员看双方有意和好,便提出双方互谅互解。但此时,梁某提出要求符某赔偿1000元的名誉损失费用,而符某则不愿意赔偿。经调解员两个多小时地调解,双方仍然不肯退让,让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调解员采取了分别独立调解法,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耐心听取双方不肯和好的原因。梁某认为,符某虽然打了自己两巴掌,不构成轻微伤,但是当时那么多人看着,自己很没面子。而符某认为,梁某平时多次辱骂符某,看符某经营的快餐店客流量比梁某的店铺多,就捏造散播符某的店铺做的饭菜不干净等谣言,还在客户到符某餐厅就餐期间,多次扫污水到客户脚下,影响符某做生意。这次动手打梁某是忍了很久才动手的。自己愿意赔偿梁某费用,但是害怕梁某日后还通过这些方式来阻碍自己做生意。调解员听取双方的陈述后,严厉地指出梁某辱骂符某及其店铺的行为是错误的,在此次事件中,梁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梁某听后也自觉自己平日里的行为是错误的。经调解员法理情并施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和好意见,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
三、调解分析
双方互谅互解,符某向梁某支付费用500元并联系平西村委解决好污水排放的问题。梁某向符某保证以后不再以任何方式侮辱、诽谤符某店铺,影响符某店铺声誉。
在此次调解中,人民调解员又再一次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低耗性与亲和性,为人民解决纠纷,也大大减轻了民警工作的负担,更好地做到警调机制的衔接。
治安纠纷起冲突,人民调解化纠纷
作者:王海玲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2020年9月16日,桂城街道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平西社区民警中队调解室接到中队移交的治安纠纷案件,平西治安调解室通过一次调解工作,化解了相邻店铺之间的治安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