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升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体现了国家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也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对于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来说,按照法律法规申领并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前提条件。
01 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我国对矿山企业(包括煤矿企业、非煤矿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即上述企业只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活动。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除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企业外,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均应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02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流程
1、法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概括如下:
(1)具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机构及管理人员、应急预案与救援措施;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加强安全投入,保障作业人员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2、申报资料:以建筑施工行业为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申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提供如下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文件要求:《安全机构任命文件》《安全机构设置文件》《安全机构人员明细》
(4)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文件要求:《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记录》
(5)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文件要求:《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安全资金计划》《安全投入发票》
(6)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文件要求:《安全教育计划》《安全考核记录》《安全考核结果》
(7)缴纳工伤保险证明
文件要求:《工伤保险发票》《意外伤害保险单》《个人参保证明》
(8)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文件制度
文件要求:《职业病预防措施》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文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按照主管部门公示的办事流程及资料进行申领。
0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规管理不足的常见情形
情形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某单位在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虚假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和完税证明,因违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文号:冀建简罚决字〔2023〕1号
情形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
某单位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嗅丁烷产品生产,因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受到责令停止生产,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捌万柒仟壹佰元,罚款人民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文号:(鲁宁金)应急罚〔2022〕128号
情形三: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某单位施工的厂房项目存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形,因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受到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日的行政处罚。
*处罚文号:粤建质罚〔2022〕46号
情形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
某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因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的规定,受到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万零玖佰捌拾捌元整,罚款人民币陆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文号:(津)应急罚[2023]总-防-001号
情形五: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某企业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排工人从事井下作业,因巷道发生冒顶致使现场作业两名工人死亡,该企业不仅需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实际负责人、管理人员也因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号:(2020)川1921刑初213号
因此,企业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申领、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将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届时将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重大影响。
04 合规管理建议
1、制定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中应对以下事项进行明确:
(1)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与维护的部门或人员的岗位职责;
(2)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料的管理,建立专门的资料台账以便相关部门随时核查;
(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维护、管理、使用的具体规范;
(4)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惩罚措施。
2、设立专岗或专员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维护
企业可设立专岗或专员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维护工作,具体包括:
(1)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对管理部门要求的资料做到心中有数,并完成对申报资料的收集;
(2)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对收集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并重新提交,避免因提供虚假资料受到行政处罚;
(3)持续关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于到期前三个月与管理部门对接延期事宜,保障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接续,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4)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企业出现改制、合并、分立,应按规定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未及时办理变更或未能重新申请,会出现安全生产许可证记载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情形,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
(5)如发生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的情形,应立即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补办资料。
3、强化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1)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得转让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冒用其他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部门或管理人员应按内部制度严格落实业务开展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规范,加强监督,避免出现滥用资质的情形;
(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部门及负责人员应继续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落实各项制度的实施、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保障安全投入,避免因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而被吊销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规时代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务操作——安全生产许可证合规管理
作者:杜娟 樊欣宜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引 言 2021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升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体现了国家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也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