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当下,随着国民法治意识地不断增强,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之时,主动寻求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然成为国民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此种现象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然而,在民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极有可能内嵌着刑事案件,这对于遵纪守法的一方而言,毫无疑问是颗埋藏的“定时炸弹”,亦足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刑事控告正是将刑事案件从民商事纠纷中剥离出来的“启动键”。笔者基于实务操作,梳理了刑事控告的基本流程以及救济途径,为大家的合法权益保障提供新路径。
一、案件简介
吴某(化名)长期在云南从事玉石批发,2021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老乡刘某(化名),得知刘某曾从事过直播工作,吴某因生意需要正好也想搞一个玉石直播间,出于老乡间的信任及提携之意遂提出与刘某合作,一人出钱一人出力,刘某欣然同意。然,刘某其实是个失信被执行人,早在多年前就已被不同法院限制高消费,但其对吴某隐瞒了该情况。
2021年4月份开始,刘某就以租用办公楼、购买直播设备及办公用品、缴交直播号保证金等为借口多次向吴某要钱并要求吴某将钱汇入其指定的他人账户,吴某基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均二话不说先后转了近四十万元给刘某。可是刘某收到钱后工作却迟迟没有进展,每当吴某问起,刘某均以疫情、隔离、封城等为借口敷衍了过去。
2021年8月吴某觉得刘某做事很不对劲就提出不做玉石直播了,要求刘某将直播号保证金退回。此时刘某仍抱着侥幸心理欺骗吴某说保证金未满一年不能退。吴某遂亲自联系直播基地却被告知刘某根本没有向直播基地交过一分钱,在吴某的一再追问下,刘某不得已承认自己欺骗了吴某,并声称钱已被挥霍了。
吴某此时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可是吴某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让刘某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吴某找到了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许继强、洪淑汝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了解相关事实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并进行了法律分析,认为刘某涉嫌诈骗罪,建议吴某对刘某提出刑事控告,并向吴某详细解说了刑事控告的基本流程。吴某接受了律师建议,承办律师经过精心撰写《控告书》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后,吴某向辖区公安机关提出了刑事控告,目前案件正在立案审查中。
二、刑事控告基本要素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事控告一般应具备三个要素:明确的被害人(即控告人)、基本确定的犯罪事实、明确的犯罪嫌疑人。以上要素不仅是刑事控告的适用条件,还是刑事控告与报案的区别所在,即报案并不要求报案人为实际受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的人均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刑事控告基本流程
(一)提出控告
控告人主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控告:
1、拨打110报警;
2、前往公安机关现场报案。
律师建议:
实践中建议选择拨打110报警,则公安机关务必出具《报警回执》给控告人,可以有效留痕。
控告时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刑事控告书》;
2、证据清单;
3、证据材料。
(二)受案
控告人提出刑事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接受。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程序一般包括:制作《询问笔录》、接受证据、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控告人。
(三)立案审查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进入立案审查期,也就是审查该案件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立案侦查。
立案审查的内容:
1、是否有犯罪事实;
2、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3、是否符合案件管辖规定,即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主要根据控告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询问笔录等材料,综合判断是否达到以上的立案标准,当然这并不等同于证据材料越厚,成功率越高。哪些事实较易被认定为犯罪,此种犯罪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等等,律师可以在提供法律咨询后,给予专业性的建议。
立案审查的期限:
公安机关一般在7日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重大、复杂线索,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30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的涉嫌经济类犯罪的案件,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60日。
经过审查,公安机关会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四、救济途径
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不仅仅来源自控告人,还包括上级机关指派、110报警服务台指令、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移送等等,而面对繁杂的案件来源,加之“人少案多”的现状,公安机关对于控告人的刑事控告作出不予立案的结果较为常见。对此情形,控告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一)申请复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应当提交《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书》,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复核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应当提交《复核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立案监督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控告人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后,如果复核仍旧维持原不立案决定时,控告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应当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接到立案监督申请后,人民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结语
刑事控告相较于民事起诉而言,虽有诸多相似之处,但是刑法作为我国最严厉的法律,其适用具有谦抑性的特性。因此,熟悉刑事控告的流程,从而避免诬告风险的产生,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
当下,随着国民法治意识地不断增强,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之时,主动寻求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然成为国民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此种现象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然而,在民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极有可能内嵌着刑事案件,这对于遵纪守法的一方而言,毫无疑问是颗埋藏的“定时炸弹”,亦足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刑事控告正是将刑事案件从民商事纠纷中剥离出来的“启动键”。笔者基于实务操作,梳理了刑事控告的基本流程以及救济途径,为大家的合法权益保障提供新路径。
一、案件简介
吴某(化名)长期在云南从事玉石批发,2021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老乡刘某(化名),得知刘某曾从事过直播工作,吴某因生意需要正好也想搞一个玉石直播间,出于老乡间的信任及提携之意遂提出与刘某合作,一人出钱一人出力,刘某欣然同意。然,刘某其实是个失信被执行人,早在多年前就已被不同法院限制高消费,但其对吴某隐瞒了该情况。
2021年4月份开始,刘某就以租用办公楼、购买直播设备及办公用品、缴交直播号保证金等为借口多次向吴某要钱并要求吴某将钱汇入其指定的他人账户,吴某基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均二话不说先后转了近四十万元给刘某。可是刘某收到钱后工作却迟迟没有进展,每当吴某问起,刘某均以疫情、隔离、封城等为借口敷衍了过去。
2021年8月吴某觉得刘某做事很不对劲就提出不做玉石直播了,要求刘某将直播号保证金退回。此时刘某仍抱着侥幸心理欺骗吴某说保证金未满一年不能退。吴某遂亲自联系直播基地却被告知刘某根本没有向直播基地交过一分钱,在吴某的一再追问下,刘某不得已承认自己欺骗了吴某,并声称钱已被挥霍了。
吴某此时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可是吴某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让刘某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吴某找到了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许继强、洪淑汝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了解相关事实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并进行了法律分析,认为刘某涉嫌诈骗罪,建议吴某对刘某提出刑事控告,并向吴某详细解说了刑事控告的基本流程。吴某接受了律师建议,承办律师经过精心撰写《控告书》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后,吴某向辖区公安机关提出了刑事控告,目前案件正在立案审查中。
二、刑事控告基本要素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事控告一般应具备三个要素:明确的被害人(即控告人)、基本确定的犯罪事实、明确的犯罪嫌疑人。以上要素不仅是刑事控告的适用条件,还是刑事控告与报案的区别所在,即报案并不要求报案人为实际受害人,发现有犯罪事实的人均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刑事控告基本流程
(一)提出控告
控告人主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控告:
1、拨打110报警;
2、前往公安机关现场报案。
律师建议:
实践中建议选择拨打110报警,则公安机关务必出具《报警回执》给控告人,可以有效留痕。
控告时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刑事控告书》;
2、证据清单;
3、证据材料。
(二)受案
控告人提出刑事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接受。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程序一般包括:制作《询问笔录》、接受证据、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控告人。
(三)立案审查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进入立案审查期,也就是审查该案件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立案侦查。
立案审查的内容:
1、是否有犯罪事实;
2、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3、是否符合案件管辖规定,即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主要根据控告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询问笔录等材料,综合判断是否达到以上的立案标准,当然这并不等同于证据材料越厚,成功率越高。哪些事实较易被认定为犯罪,此种犯罪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等等,律师可以在提供法律咨询后,给予专业性的建议。
立案审查的期限:
公安机关一般在7日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重大、复杂线索,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30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的涉嫌经济类犯罪的案件,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60日。
经过审查,公安机关会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四、救济途径
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不仅仅来源自控告人,还包括上级机关指派、110报警服务台指令、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移送等等,而面对繁杂的案件来源,加之“人少案多”的现状,公安机关对于控告人的刑事控告作出不予立案的结果较为常见。对此情形,控告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一)申请复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应当提交《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书》,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复核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应当提交《复核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立案监督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控告人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后,如果复核仍旧维持原不立案决定时,控告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应当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接到立案监督申请后,人民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结语
刑事控告相较于民事起诉而言,虽有诸多相似之处,但是刑法作为我国最严厉的法律,其适用具有谦抑性的特性。因此,熟悉刑事控告的流程,从而避免诬告风险的产生,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