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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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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港澳互认互执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的申请实务

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大背景下,内地与港澳的民事司法协助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三地人员交流日益频繁、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三地互涉的法律纠纷数量和类型也明显增多。我们注意到,在此类案件中,依据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司法协助安排,申请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互认互执,往往是帮助当事人实现其诉求的关键之一。 我们曾撰文《“内地与香港判决互认安排”不是新鲜事—— 解读》,在该安排于2024年1月29日的生效之际,澄清

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执行民商事判决安排实务问答(下)

引言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称“《新安排》”) 于2024年1月29日在内地与香港特区同步实施,香港法例第645章《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条例》”)以及第645A章《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规则》”)也同步正式生效实施。本文将针对《新安排》下内地判决在香港申请认可和执行的相关问题予以梳理解答。 三、如何在香港申

民事诉讼法第35条协议管辖的对事效力 ——以责任竞合案件协议管辖为例

内容摘要: 我国 《民事诉讼法》第35条 对管辖协议的生效要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了。一方面,合同管辖协议属于合同的一项条款,其生效要件当然遵循《民法典》关于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的要求;另一方面,管辖协议性质上为诉讼契约,其生效要件还应当符合 《民事诉讼法》 关于诉讼契约的特殊要求。因此,第35条可以看作是对管辖协议生效要件的特别规定,为具体的个案中判断合同管辖协议的效力提供了程序法依据。关于该条款对事效

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新机遇

一、引言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于2024年1月29日正式施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此前颁布《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第645章),旨在通过本地立法的方式在香港特区实施该《安排》,亦于1月29日正式生效。《安排》施行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生效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适用该《安排》。 《安排》的内容,相较于20

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新机遇

一、引言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于2024年1月29日正式施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此前颁布《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第645章),旨在通过本地立法的方式在香港特区实施该《安排》,亦于1月29日正式生效。《安排》施行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生效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适用该《安排》。 《安排》的内容,相较于20

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新机遇

一、引言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于2024年1月29日正式施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此前颁布《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第645章),旨在通过本地立法的方式在香港特区实施该《安排》,亦于1月29日正式生效。《安排》施行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生效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适用该《安排》。 《安排》的内容,相较于20

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新机遇

一、引言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于2024年1月29日正式施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此前颁布《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第645章),旨在通过本地立法的方式在香港特区实施该《安排》,亦于1月29日正式生效。《安排》施行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生效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适用该《安排》。 《安排》的内容,相较于20

马晨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已于2024年1月29日起正式施行,替代了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原《安排》”)。《安排》不再以“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法院具有唯一管辖权”为认可和执行生

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正式生效——两地民商事执行的新机遇

导读 2024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正式施行。 本次《安排》对民商事案件判决的两地认可和两地互相执行判决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可谓建起了内地与香港的法律之桥。 一、简要介绍 《安排》生效之日,香港特区政府于2023年11月10日在宪报刊登的《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内地民商事判

关于内地与香港民事判决互认、执行之解析

2023年11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下称“香港”)宪报刊登《〈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生效日期)公告》(下称“《生效公告》”)及《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下称“《规则》”),宣布《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将于2024年1月29日起开始实施。《生效公告》的发布标志着2019年1月18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