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下企业复工指引

来源:华商律师

文章摘要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状态下,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延期复工及开学的通知,但面临抗击疫情物资短缺,中小企业经营损失扩大的局面。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状态下,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延期复工及开学的通知,但面临抗击疫情物资短缺,中小企业经营损失扩大的局面。为保障深圳企业依法、依规提前复工以及复工后企业内部防疫管控,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疫情应急法律专业委员会复工企业工作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各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指引,为特殊时期下企业提前复工和复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防疫管控等具体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引。
一、复工时间和复工条件
1.复工时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
即前述企业可以提前复工,其它企业复工应在2月9日之后复工,但均要符合相关防控要求并向主管机关进行报备并获得同意。
当前,深圳市及各区均制定了疫情控制工作方案,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也发布了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
2.复工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2)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设施物资到位
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4)内部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3.报备程序
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以下材料(见后附件):
(1)复产复工备案表;
(2)疫情防控承诺书。
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二、企业复工后的防疫管控
1.防疫管控肺炎疫情的物质品质和充足供应问题
复工企业对于企业员工在生产经营中防疫管控肺炎疫情所需的如下物资在品质、供应、充足度方面做好保障。若有紧缺,应及时做好供应。
(1)口罩,必须戴能防护病毒的口罩,每天使用新的或消毒的口罩,妥善处理废弃的口罩;
(2)消毒液、消毒水;
(3)体温计或额温计;
(4)洗手液或酒精。
在保障上述物资充足、品质符合防护病毒的情况下,还应做好车间、食堂以及卫生间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通风换气。
2.企业复工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流程防疫管控
(1)复工后员工分类管理,在深员工与非鄂籍员工及鄂籍员工尽量分开安排上班,等返深员工过了观察期再统一安排;
(2)安排专门人员在员工到达企业后,进行首次体温测量;员工上岗时再次进行体温测量;员工一律戴防病毒的口罩上班,并定时更换;
(3)安排专人,在上午8点半、下午1点半、晚上6点(若加班)对在岗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4)企业指定餐饮机构供应餐食或要求员工自带,提供微波炉等加热设备;
(5)企业车间内,安排指定的人员定时进行消毒水喷洒;
(6)企业卫生间必须保持干净、及时消毒,保障通风;
(7)员工往返工作岗位途中做好自身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提示做好防疫;自行通勤的(使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自驾)的,做好自身防疫;
(8)在岗员工一旦有体温升高情况,第一时间告诉企业指定人员,若超过37度时,及时咨询政府防疫指挥部指定的医院,必要时及时安排做好隔离。
三、通用防护措施线路图

四、案表和承诺书样本
附件: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备案表及承诺书样本如下:



温馨提示:
深圳市各区在企业申请提前复工报备以及复工后企业在肺炎疫情防护、管控、医疗保障等具体防疫管控上可能存在差异,本指引对现有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提练和概括,供企业在申请复工时和复工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就本次肺炎疫情的防疫管控予以参考指引。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本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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