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市委、区委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主动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法院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法院”)2019又放大招!
为进一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闵行法院在立足本职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将职能延伸的目光对准本区“经济活力担当”——民营企业。6月25日,闵行法院在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召开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8年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白皮书》发布会,这是本市法院首次针对民营企业发布专项劳动争议白皮书,以期为闵行区民营企业劳资纠纷提供指引和参考,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水平。
劳动争议白皮书发布会上,莘庄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韩永强致欢迎辞,并邀请莘庄工业区部分民营企业代表上台受领白皮书。闵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学新对2018年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情况进行了通报。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袁志清,闵行区企业联合会秘书长张开元,闵行区工商联合会主席方加亮分别发言交流。
闵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建林做了总结发言,闵行法院一直十分重视发挥审判白皮书的司法服务保障功能,首次就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制发的专项审判白皮书,既是对近一年来劳动纠纷所涉法律问题的系统梳理,也是结合最新的审判实践,对民营企业用工领域进行风险提示。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动合作,形成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的合力,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白皮书依托司法统计数据 全面剖析2018年度闵行区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涉诉原因
根据白皮书的通报,2018年度,闵行法院审结涉及民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共843件,占劳动争议总结案数的69.04%。相较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占比较高。其中既有经济形势和政策因素的影响,又有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身的问题。
精准定位区属民营企业 用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劳动关系建立伊始即存在程序瑕疵。
2018年上海闵行法院结案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主张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有196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为164件,占比达83.67%。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案件有139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为112件,占比达80.58%,即主张上述两项请求的案件,多为民营企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关系建立伊始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社会责任感以及诚信意识有待提高。另外,为减少用工成本,极少数企业常常试图模糊与劳动者的事实劳动关系,此举不但危害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也使劳动者日后维权难,企业诉讼风险高。比如劳动者在争议中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数量多,判决给付率高。
2018年度,闵行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471件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有263件案件均主张了工资或工资差额,占比达55.84%;另有90件案件主张了加班工资,占比达19.11%。从判决支持率看,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判决由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工资或加班工资的为184件,判决给付率为69.96%;判决由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为50件,判决给付率为55.56%。显示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权益权益保障方面意识、水平上短板突出。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多,判决给付赔偿金占比高。
2018年度,上海闵行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471件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案件有120件,其中,判决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有73件,支持率为60.83%。而非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案件有96件,其中,判决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为37件,支持率为38.54%。从案件审理中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解除理由未经充分说明;2、规章制度不合理;3、未尽法定义务即径直解除劳动合同;4、缺乏证据保存意识。司法分析显示,民营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规范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侵犯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年休假待遇享受率低。
2018年度,闵行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471件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有108件案件中,劳动者主张了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其中,涉民营企业的为77件,占比为71.30%。结合2018年度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案件判决给付率高一节,说明民营企业相较于非民营企业,在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方面做得还是有欠缺的。
竞业限制纠纷案件数量少。
在2018年度,闵行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471件涉民营企业案件中,仅有1件竞业限制纠纷案件。竞业限制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合理利用。
白皮书为民营企业改善劳动关系提出针对性对策和建议
01转变管理者思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企业的管理者应当从主观上转变思想,尊重员工,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02加强企业与员工的沟通,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企业应当与员工充分沟通,减少员工不必要的负面情绪。工会也要发挥其作为沟通桥梁的作用,做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履行好工会的社会职责。劳资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03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用工管理。
完善的规章制度既是对企业的一种保护,同时也是对员工的一种保护。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同时也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而在出现纠纷时,亦有章可循,避免矛盾激化。
全市首份民营企业劳动争议白皮书,闵行法院为你呈现!
作者:上海闵行法院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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