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后,目前中国内地31个省市已经全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贵州省发布《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一般企业(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外)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前复工复产。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而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运营,甚至生存都迎来更严峻挑战。
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行系统和地方政府也正在积极开展行动,出台政策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根据现有政策,本文就企业战“疫”涉及的常见问题整理如下:
一、现金流保障相关问题
1.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有还款困难的,能申请展期或续贷吗?
能,企业应及时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发布具体利率下浮指标,未来可能有更多政策出台,企业应持续关注。
依据:
中央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指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
地方政策: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京融资担保公司适度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性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可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指出,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启动线上续贷机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适用,从2020年2月2日起,有效期为三个月)明确: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
福州市《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也作出类似规定:
(1)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压降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2)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在榕分支机构及兴业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供应链融资、线上自助贷款等方式,加大资金投放力度。
实践中,根据媒体报道,银行系统已经开展此项实践。南通任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的一笔抵押快贷195万元不能在2020年2月2日还款日内全额筹措。江苏省分行崇川支行决定为客户办理无还本续贷。
2.企业经营与疫情防控相关,现在能得到贷款支持吗?
一定要去试试,尝试才有机会!建议与银行积极有效沟通,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依据:
中央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指出,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地方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明确: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1)引导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信贷申请“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尽快发放。
(2)通过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控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3)鼓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青岛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
(1)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2)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首贷培植推进工作。各银行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企业需求,优化办理流程,为其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实践中,根据媒体报道,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获悉当地一家研发和生产呼吸防护等用品的公司紧急需要付现采购生产原料,连夜加急投放2900万元贷款,帮助企业每天能生产6万只口罩及防护用品。
3.哪些企业可以获得优惠利率,甚至贴息?
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有机会获得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骨干企业名单: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
地方政策方面,福州市《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大市技改基金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贴息力度。对在库及新增项目,市技改基金(二期)年利息由4.5%降到3.5%(财政和银行各承担50%),期限不超过1年。
4.为疫情防控,企业进行跨境融资,有什么便利措施吗?
有。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实践中,按照“中国经济网”报道,1月29日,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的企业客户急需支付570万美元用于向境外采购医用防护物资,向分行提出融资支付申请,分行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联手浦发银行香港分行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制定了融资成本较低的进口代付方案,并免收客户全部手续费。
5.哪些债券、基金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筹集资金?
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
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6.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难以还款,怎么办?
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二、与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相关的问题
7.企业信息披露有实际困难,可以申请延期吗?
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
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地方政策中,《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明确,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用好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渡过难关。
8.上市公司正在重组,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限能否延长?
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9.股票、债券发行的办理时限是否能延长?
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2020年1月31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三、提升金融服务安全性、便捷性、可得性涉及的相关问题
10.企业申请贷款、办理业务的具体过程中,有什么便捷措施吗?
我们相信,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银行正在执行或者近期可能会发布具体相关办法,以简化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请企业持续关注。
依据:
中央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地方政策: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运用技术手段,通过智能金融、移动金融、线上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安全性、便捷性和可得性。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指出,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福州市《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结合地区特点,明确: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服务等互联网手段,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线上顾问服务,发挥海峡基金港等金融服务平台功能,设立线上应急服务窗口,要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实践中,依据媒体报道: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在了解到浙江省内大型国有医药流通企业急需资金用于储备各类药品及医疗器械后,主动对接,向该企业提供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从尽调到审批完成仅用了2个工作日。目前,首笔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已经以低于LPR的利率水平予以发放。
四、金融服务费用减免相关的问题
11.哪些上市公司能减免金融服务费用?
目前已经明确,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五、与合同履行相关的问题
12.在没有事先约定和事后协商的情况下,商业房屋租赁,能免除租金吗?
(1)如果因疫情防范的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承租人可主张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要求适用不可抗力的法定免责制度。
(2)如果疫情导致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会对承租人明显不公平,承租人可主张此次疫情属于情势变更,通过诉请司法机构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
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免除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吗?
如果是因为政府发布疫情期间停工停产指令,或者要求分散管理施工而造成建设工程的工期延误,应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应该予以适当顺延,并免除施工方的延期违约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对于适用不可抗力制度或者情势变更制度,企业均应持有谨慎态度。如果企业正在或者预计因新冠肺炎疫情而产生履约风险,君跃建议您先尽量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需要梳理现有合同条款、保留相关证据(如延迟复工复产、限制交通、限制交易、停止营业的行政措施公告、其他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等),另外,企业还应主动作为,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减少损失。
六、其他支持企业战“疫”的有力措施
14.目前,苏州、福州、北京、上海、青岛分别出台有力措施:《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福州市《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上海市企业减负政策、青岛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为疫情下的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其中苏州、福州、青岛支持对象为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
(1)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苏州市、青岛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福州市:除上述政策外,还实施以下政策:
对“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对用工人员属湖北等疫区,且因疫情延迟返岗给予“留岗留薪”的企业,根据核定的“留岗留薪”人员数量,按照我市人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助。
企业稳就业奖励:对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生产的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奖补标准按照我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即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数确定。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与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不重复享受。
北京市: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上海市: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2)缓缴社会保险费
苏州市: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福州市: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
青岛市: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北京市: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上海市:从2020年2月3日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
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3)减少企业负担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苏州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福州市:对承租福州市〔含县(市)区、高新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免收,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青岛市: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减免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苏州市、福州市: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青岛市: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纳税政策:
苏州市、福州市、青岛市:
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青岛市:
优化退税服务: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苏州市: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4)优化审批服务:
北京市: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各区围绕防控物资和配套部件、材料项目生产建设、认证等方面,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
(5)产业政策:
北京市:加强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对接,鼓励在中关村相关分园落地。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作用,加速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支持企业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
促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深入实施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联合开展筛选排查、物资调配等智能应用研发。完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线医生咨询平台”,支持医疗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及产品示范。
青岛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本文内容整理基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政策公告,相关建议可能因政府、法院等后续发布的规定进行调整。
企业战“疫”:保障现金流、注意履约风险
作者:王昵来源:中联贵阳

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后,目前中国内地31个省市已经全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贵州省发布《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一般企业(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