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都代理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驳回复审再审获得胜诉

来源:恒都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本案亮点 在本案诉争商标被驳回后,积极对引证商标采取措施并提起无效宣告,成功将引证商标予以无效。

本案亮点
在本案诉争商标被驳回后,积极对引证商标采取措施并提起无效宣告,成功将引证商标予以无效。最高人民法院以引证商标已被商标局公告无效,诉争商标是否应予核准注册的事实基础发生根本性变化,支持了猿力公司的再审申请。
案件简介
猿力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在第38类3802群组“信息推送、计算机终端通讯、数字文件传送、提供在线论坛等”服务上申请注册第16140529号“猿辅导”商标。
2015年10月9日,商标局以第13229361号“猿题库员题库”商标为引证商标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引证商标由艾彼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申请注册,核准日期为2014年12月28日,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8类3801-3802群组的“通讯社、无线广播、信息推送、计算机终端通讯等”。
2016年3月28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认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猿力公司虽提起一审诉讼、二审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均维持了商评委的被诉决定。
2016年7月11日,猿力公司针对引证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2017年2月22日商评委作出将引证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后猿力公司启动再审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7日裁定提审本案,并决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17年8月29日,商标局作出引证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公告。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情势变更为由,支持了猿力公司的再审申请。
恒都工作
1. 充分挖掘证据,为客户出具详细全面、有针对性的举证方案
猿力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移动在线教育机构,旗下有猿辅导、猿题库、小猿搜题、小猿口算、斑马英语五款移动教育 APP 。猿辅导作为中国最具价值的在线教育公司之一,从成立至今,获得来自IDG资本、经纬中国、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新天域资本、腾讯和华平投资集团等著名投资机构投资。恒都在对本案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从商标不会产生混淆所考虑的因素,有针对性的对证据进行整理、梳理,在不给客户过高举证压力的前提下,证明申请商标的高知名度。
2. 充分了解案件,及时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在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进行近似比对后,发现仅从商标近似比对、使用不会产生混淆的角度进行主张,仍存在一定的风险。综合对引证商标的分析,选择成功率高且最短时间打掉该商标的方案,并及时启动了针对引证商标的无效宣告案件。
3. 实时跟进引证商标权利状态,补充提交新证据
法院通常以判决作出时引证商标的权利状态,来判断引证商标是否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而引证商标的权利状态以商标局公告为准,即使商标局、商评委作出决定/裁定撤销或无效引证商标,若该决定/裁定在判决作出时未经商标局公告确认,则引证商标仍属于有效注册的状态。在商标局对本案引证商标作出无效宣告无效后,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恒都代表猿力公司向最高院提交新证据,法院予以采纳。
结语
驳回复审案件无论是在非诉还是诉讼阶段的审理期限都比较短,经常存在针对引证商标启动的无效、撤三案件还未审结时,驳回复审案件二审诉讼已经审结的情况。而启动案件的再审在一定程度上为针对引证商标的无效、撤三案件争取了时间,在今后的类似案件中,可以本案为在先判决参考,积极启动驳回复审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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