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银行债务重组——律师服务市场调研与分析

来源:文康法律观察

文章摘要
编者按 3月26日,文康举办了“并购重组三人谈”——文康第二届发展论坛活动,高级合伙人孙德新、合伙人赵春旭、柴恩旺三位律师分别从银行债务、上市公司、外商投资等角度就并购重组相关法律业务的焦点问题、操作

编者按
3月26日,文康举办了“并购重组三人谈”——文康第二届发展论坛活动,高级合伙人孙德新、合伙人赵春旭、柴恩旺三位律师分别从银行债务、上市公司、外商投资等角度就并购重组相关法律业务的焦点问题、操作流程、业内信息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分享。今天小编推出的是孙德新律师分享的《公司银行债务重组——律师服务市场调研与分析》。论坛其他精彩内容将陆续推送,敬请关注。
一、国内银行业公司融资不良现状分析
(一)不良贷款的概念及范围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中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
(二)全国范围内不良状况
2016年四季末,全国商行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6490亿元,同比增长3.54%,全国商业银行(法人口径,下同)不良贷款余额15123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83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4%。不良贷款余额差不多吃掉了全年利润总额。针对高居不下的巨额不良贷款余额,全国已经成立债权人委员会12836家,涉及授信金额约14.85万亿元。
(三)山东省内不良状况
2016年末,山东省辖区已组建债委会1138家,涉及授信额度3.12万亿元、贷款余额1.51万亿元,分别占辖区涉贷法人企业授信额和贷款余额的60.4%和41.3%。其中银行自愿组建5亿元以下的债权人委员会376家(约占全国3%)。
而公司银行债务重组业务主要的背景原因就在于近年来银行业各类公司不良贷款比重的不断增长。
二、国家政策层面的处理思路及具体政策措施
2016年来,国家各部门针对公司银行债务困境,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法规,对此进行指引和规范。
(一)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2月14日发布 《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金融要重点支持战略新兴产业,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特别是在节能减排领域增加新的授信品种。
(二)2016年9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1、明确了债权人委员会的性质(协商、自律、临时)。
2、开展债务重组的条件:一是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二是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具有一定重组价值;三是企业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金融债务重组意愿。
3、债委会的议事规则方面,债委会重大事项的确定,原则上应当同时符合:一是经占金融债权总金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比例债委会成员同意;二是经全体债委会成员过半数同意。
4、提出了实施企业金融债务重组的相关要求,要求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银监会在2017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全面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
(三)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2016〕54号文《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曾被视为是我国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文件。
三、银行债务重组的典型案例及其重组方案分析
案例一:山东供销系统三农——政府干预、公司幸运度过难关
2015年5月,山东省供销系统的三家大型企业山东农资、山东棉麻及山东省天元纤维有限公司,因互保陷入债务危机,涉及国内外23家银行,各类授信余额总计40余亿元。
◆重组方案:
经山东省金融办协调,一项包括企业瘦身、银行借旧还新、为企业资产和账户解除司法查封、增加债权银行流动性和适当提高对不良贷款的风险容忍等“非常规”举措在内的拯救方案出炉。山东省政府要求,要积极与农资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沟通,由其行使和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求企业制订瘦身方案,优化股权结构并适时引进战略投资者,降低管理和财务成本等。
案例二:肥矿集团——分流债务、盘活优质资产,市场化重组典型
肥矿集团因行业及管理问题陷入债务危机,涉及债务总额约计140亿元。
◆重组方案:
1、到2016年年底,相关各方全部签署了《肥矿集团银行金融债务重组实施方案》,对于50%的银行债务,由山东能源集团出资设立新公司,依法将肥矿集团可持续经营的优质资产注入,银行给予利率优惠,由山东能源集团提供保证担保,8年内周转使用;
2、对于30%的银行债务,留在肥矿集团,银行给予减息支持,由新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3、剩余20%的银行债务由山东能源集团承接,银行给予利率优惠,8年周转使用。
肥矿集团金融债权重组完成以后,新公司肥矿煤业拥有三对生产矿井,年核定生产能力达到560万吨,按照目前实际生产能力和市场的价格测算,预期实现利润应该能达到1.8亿元以上,企业顺利实现了职工安置和脱困发展。
案例三:中钢集团债务重组
中钢集团深陷亏损泥潭,并身负“千亿债务”,2016年初经过相关利益方反复博弈,敲定了以债转股为主的处置方案。中钢经德勤审计后的金融机构的债务规模在600亿元左右,其中留债规模近300亿元,转股规模近300亿元。
◆重组方案:
中钢整体重组方案包中的债务重组方案采取“留债+可转债+有条件债转股”的模式,按回收风险对重组范围内金融债权划分层级,兼顾中钢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设计差异化方案。
具体实施阶段中,在第一阶段,将对本息总额600多亿元的债权进行整体重组,分为留债和可转债两部分,其中可转债部分由中钢集团成立新的控股平台向金融债权人发行,可置换金融机构债权人非留债部分对应的债权,使中钢债务得以缓解;第二阶段,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转债持有人逐步行使转股权。
四、债务重组项目律师工作内容
针对日益激增的银行不良贷款情况,律师参与债务重组工作中的内容主要有:
(一)债务重组准备工作
1、以重组为目的的专项尽职调查,主要事项包括:
(1)公司的基本股权架构及股东包括顶名股东及实际股东身份;
(2)公司主要资产明细,资产在生产经营链条上的位置和作用;
(3)公司负债明细及抵押信息包括抵押物明细、抵押债权种类期限等;
(4)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及被担保人债务信息,包括被担保人债务是否有第三方抵押或被担保人自身抵押等信息;
(5)公司涉诉情况,包括涉诉身份(原告被告)、涉诉金额、诉讼状态等信息以判断其可能对债务重组产生的影响;
(6)公司知识产权的种类、权属状态及权利内容等具体信息;
(7)公司员工归属,以劳动合同为依据;
(8)公司销售模式,包括销售制度、销售风控、销售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2、重组可行性论证
在上述尽职调查基础上,汇总各方信息,理清公司股权架构、股东身份、资产负债信息,结合管理层重组目标分析论证重组的可行性。
(二)确定债务重组方案
1、根据管理层设定的目标,结合调查确认的基础数据与事实,在可行性分析基础上,分析债务重组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法律障碍,特别是可能产生的刑事法律风险,确定有关重组行动的合法性;
2、通过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和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评估预测,与管理层共同策划债务重组方案,确定重组程序和实施步骤。
(三)实施重组方案
1、就重组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及论证意见;
2、起草与重组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3、就重组涉及的投资、证券、税务等各方面的综合性法律问题提供专项技术支持;
4、参加各当事方之间就债务重组进行的谈判,争取为委托人最大限度实现重组目的;
5、参加有关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
(四)后续工作
协调各方法律关系,完善有关授权、审批、登记、备案、通知等手续,解决债务重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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