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读
2005年1月1日,王先生入职甲公司工作,甲公司未为王先生办理社会保险手续,2015年12月20日,王先生办理退休手续,但无法从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保险金,王先生起诉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法律解读
员工退休后,可以就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
1、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退休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员工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时效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司法实务
一、以北京市为代表的省市未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待遇赔偿的方式
北京市
【北京市】未明确规定赔偿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做出指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应结合当地居民平均寿命、户口性质变化时间以及工资发放情况予以酌定。
在朱清艳诉中国科协机关服务中心劳动争议案中【(2010)一中民终字第14332号】,科协中心未为朱清艳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导致朱清艳并未参保,也无法补缴补办基本养老保险费,导致朱清艳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法院对朱清艳要求科协中心赔偿因未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而造成的养老金损失的请求予以支持。
法院认为:赔偿应采取一次性赔偿的方式,具体的赔偿数额法院结合北京市居民平均寿命、朱清艳户口性质变化时间、朱清艳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予以酌定。法院最终判决中国科协机关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朱清艳支付养老金损失十五万元。
二、以江苏、重庆、湖北为代表的明确规定赔偿方式
江苏省
【江苏省】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养老保险待遇赔偿。
计算公式:
1、工作未满15年:工作年限×当地上年度月均工资
2、工作满15年:依应缴年限确定数额按月支付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
重庆市
【重庆市】结合工作年限是否满15年,以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年的重庆市退休职工月社会平均养老金标准的70%,确定劳动者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按月赔付。
计算公式:
1、工作未满15年:工作年限÷15×(退休前一年当地退休职工月均养老金×70%)
2、工作满15年:退休前一年当地退休职工月均养老金×70%,按月支付
重庆市高院民一庭:
关于“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如何赔偿损失”的通知中指出: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满15年的,则参照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年的重庆市退休职工社会月平均养老金标准的70%确定劳动者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按月赔付;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的,则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除以15年,再乘以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年的重庆市退休职工月社会平均养老金标准的70%确定劳动者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按月赔付。
湖北省
【湖北省】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养老保险待遇赔偿。
计算公式:
工作年限×2×申请仲裁前12个月平均工资
鄂人社(2009)35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第15条规定:
“对因政策性原因无法补办、补缴的,应裁定用人单位分别不同社会保险险种,补偿劳动者相应损失:养老保险,可裁决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计发2个月本人申请仲裁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费。本人申请仲裁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明律师建议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单位或者劳动者自己承诺或者约定不缴纳的,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更要引起企业重视的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还可能会导致员工诉讼赔偿。
各地对退休后员工养老保险缺位的救济方式大概一致,即: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赔偿方式和标准有所差别,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不同规定。
因此,企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防患于未然,以免引起诉累和更大损失。
公司HR注意:没交养老保险,员工退休后可主张损失赔偿
作者:明灵玲来源: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

案例导读 2005年1月1日,王先生入职甲公司工作,甲公司未为王先生办理社会保险手续,2015年12月20日,王先生办理退休手续,但无法从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保险金,王先生起诉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