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志丹法院与志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志丹法院线上调解平台共同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志丹法院自运用 “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模式调解成功的又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2012年12月20日,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孙某借款100000元,约定月利率15‰,借款当日李某向孙某出具借据一张,并签字按印,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后孙某急需用钱,遂向李某主张权利,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李某拒不偿还,故孙某诉至人民法院依法维权。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承办人刘芳随即拨通双方当事人电话,经多次耐心沟通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志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书记员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自主注册了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手机APP,约定了线上调解时间,后在志丹法院法官刘芳与人民调解员郭廷武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司法确认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诉讼纠纷解决渠道,为志丹法院建立多元化解纠纷调解机制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本案从立案到调解到司法确认共用了不足一小时,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充分体现出高效、务实、为民的司法工作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对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具有积极意义。
“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快速化解纠纷
作者:刘芳 闫东英来源:志丹法院

近日,志丹法院与志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志丹法院线上调解平台共同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志丹法院自运用 “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模式调解成功的又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