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国务院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公积金

来源:FO埃孚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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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速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新政速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会议强调,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
会议确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埃孚欧解读
受到疫情影响,目前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但房租、用工成本并不能降低,不论是对企业还是劳动者,都会面临较大的生活及心理压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出台,能够非常直接的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一旦有了可流动的现金流,企业运营也就获得了喘息机会。那具体能够缓解多少程度的经营压力?埃孚欧为您做一个初步的计算:
按照国家要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60%-300%)。
从2019年5月起,上海市全口径加权平均工资是8211元/月,所以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24633元/月和4927元/月执行。根据上海市的规定,单位承担缴纳的养老保险比例为个人税前工资的16%,失业保险是0.5%,工伤保险区分八类行业,缴存比例为0.16%-1.52%,三项合计比例为16.66%-18.02%。本次阶段性减免,受疫情影响最大的中小微企业,从2月到6月,可以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对于企业度过艰难时期有所帮助。
埃孚欧配合调研了部分企业在疫情期间所面临的困难,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人工成本,一方面建议企业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妥善解决,采取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对于长期无法复工的企业可以在下一个工资发放周期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工资薪金水平。另一方面可以依靠国家政策,通过免交养老保险、缓缴公积金等方式降低用工成本,稳定岗位。因为疫情总会过去,生活总会回复正常。
当前企业的困难还有房租无法减免和缺乏防疫物资。针对这两方面的困难,一方面期待政府再出台相应措施,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房租增加补贴,另一方面期待响应政府号召转产的企业尽快生产出合格的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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